德州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政策繼續執行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經研究,自2025年1月1日起《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實施細則》(德住金管辦〔2024〕5號)中“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德住金管辦〔2024〕6號)中“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定標準”兩項階段性政策繼續執行,截止時間另行通知。

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