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手18萬還撕票 邱合成死刑陳志仁改無期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男子邱合成、陳志仁綁架印刷廠老闆鄭玉欽,得手贖金18萬後仍殺害肉票棄屍。臺灣高等法院7日更三審宣判,認爲全案是由邱合成主導,維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至於陳志仁參與犯罪情節較輕,且犯後態度較爲良好,改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上訴。

根據判決,邱合成因傷害、搶奪等案件入獄服刑後在花蓮監獄服刑時結識陳志仁,兩人於民國98年11月間,因缺錢花用無力繳交車貸,邱合成想起先前印名片認識的印刷廠老闆鄭玉欽,因與陳志仁謀議綁票勒贖。

判決指出,邱、陳2人以談生意爲由,約出鄭玉欽,隨即以膠帶捆綁被害人,並餵食安眠藥,向被害人家屬勒贖18萬元得逞;因擔心遭被害人認出,兩人決定撕票,勒斃昏睡中的被害人並棄屍荒野

法院一審至更一審均判處邱、陳2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更二審仍判邱合成死刑,但改判陳志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更三審審理認爲,全案是由邱合成主導,仍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審酌陳志仁參與犯罪情節較輕,且犯後態度較邱合成良好等,改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