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力拚本會期通過 立委憂看不出作用

立委洪申翰、蘇巧慧、許智傑今舉行公聽會,邀請民團和交通部長王國材等討論。洪申翰會中強調,基本法應該承接系統性漏洞,不應將全數細節推給作用法,部會應列出基本法可解決事項,否則看不出基本法作用。(洪申翰辦公室提供)

爲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行政院8月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立院將力拚本會期通過,立委洪申翰、蘇巧慧、許智傑今舉行公聽會,邀請民團和交通部長王國材等討論。洪申翰會中強調,基本法應該承接系統性漏洞,不應將全數細節推給作用法,部會應列出基本法可解決事項,否則看不出基本法作用。

王國材表示,道路安全基本法涵蓋人、車、路、汽車運輸業、保險等內容,目前已與委員有共識,力拚本會期通過,未來各部會都須提年度交通安全計劃,由政院院長主持,22個縣市也要報告,由專家學者給予輔導,同時也會明定道安預算、檢視執行成效,中央也編列400億預算,全額補貼各縣市600處危險路口。

洪申翰說,交通安全不能只靠處罰解決,若沒有系統性改變,單靠處罰恐治標不治本,應從工程面、設計面改善,除了基本法外,內政部下會期也會提出「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改善行人步行設施、釐清中央及地方權責的重要作法。

蘇巧慧認爲,交通有三大問題要解決,分別是規畫預算、整合部會、統整規範。預算來源部分,像是全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罰緩收入,去年總計超過220億元,但大部分非用在前端工程改善,應讓有限經費效益化;整合部會部分,中央多頭馬車,地方也無自治條例規範,權責和管理應統合對其;統整規範部分則因全臺缺乏一致性及強制性,仍須改善。

逢甲大學至會運輸與物流創新中心副主任鍾慧諭認爲,基本法是宣示性法令,但是臺灣機車分級定位未統一定義,現狀「停車不管、考照陽春」的處境未解,即便有2000個易肇事路口改善,但沒有機車行車規範、統一道路設計規範、嚴格駕駛人管理制,交通安全恐難提升。

對於交通改革,鍾慧諭提出三點訴求,第一、單一單位負責訂定「國家級道路設計法定規範」,完善機、汽車停車實施計時收費、停車路外化,取得行人空間等配套措施;第二、加速大幅改革考照、發照、違規記點制度,強化駕駛人管理;第三、推動公民參與,加速釐清改革方向。

YouTuber「火花羅」直言,當前提出的基本法不會有任何作用,該版本完全就是丟給交通部處理,但交通部權責有限,機關整合不足、法規原地踏步,交通部甚至管不到市區道路,就算每月召開一次道安會報也無力改變,他呼籲中央應設置道路安全委員會常態監管,也應規定地方政府組織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