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女友」男大生表白高職女遭拒 強載她到新店…下場慘了
記者陳以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大生日前透過朋友認識一名高職女學生,2人相識3個禮拜後,男大生覺得少女長相可愛又聊得來,於是約她在中和區四號公園碰面聊天,就在她上車閒聊後表白「做我女友」,沒想到遭拒,男大生卻不讓她下車,隨即開車離開,少女同學看到後報警,最後在男大生母親溝通下,要求將少女載到派出所,即便少女未受到傷害,警仍依妨害自由罪將男大生送辦。
▲女高職生步行走進男大生車內。(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據瞭解,22歲廖姓男子就讀新北市淡水區某私大1年級,3禮拜前透過朋友,認識就讀新北市私立高職的15歲高一女學生,由於少女長相清秀可愛,對她一見鍾情,加上2人十分聊得來,雙方也多次一起與友人聚會,讓男大生更加傾心。
16日下午,廖姓男大生打給少女,表示想跟她碰面聊聊天,2人相約在中和區四號公園;少女當時剛下課,與4、5位同學正在吃晚餐,得知少女與廖男有約,於是在晚間7時許,陪同少女到四號公園赴約。
廖男依約定時間開車到公園,少女上車後,2人在車上閒聊,廖男突然向少女表白「當我女朋友」,少女以自己年紀輕,加上家人管得嚴爲由拒絕,廖男失望之餘還想說服少女,兩人還因此起小爭執。少女不想再留下,直接開車門要下車,馬上被廖男拉住手,隨即踩油門開離公園。
此時,在現場的同學目擊少女被載走,擔心她的安危,立即報警求助。警方獲報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以車追人,鎖定廖男載着少女到新店區;最後警方聯繫上廖男的母親,透過她與男大生溝通,得知少女平安,也要求他把少女載到中和警分局安平派出所。廖男警訊後依妨害自由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男大生在母親溝通下,將女高職生載到派出所 。(圖/記者陳以升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