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建商門神暴走咆哮住戶?名檢劉承武:30年業力引爆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指控建商門神,涉嫌護航瑕疵點交。他強調自己絕無貪贓枉法,相關爆料是他當司法官30幾年的「業力引爆」。(中時資料範揚光攝)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遭社區住戶指控他搶當社區管委會主委,疑似擔任建商「門神」,護航瑕疵點交,還在管委會上暴走咆哮住戶,向北檢檢舉,劉因此遭到懲處。不過劉承武強調

絕非建商「門神」,相關爆料是當司法官30幾年的「業力引爆」。

劉承武7月才被爆料成了詐騙集團利用吸金工具,當時法務部蔡清祥表示,檢察官規範雖然沒有規定檢察官在外不得接受法律諮詢,但是,檢察官應該要謹言慎行,北檢已進行調查

蔡清祥更說,各級檢察署檢察長也應該負起職務監督責任,平時瞭解檢察官在外的行爲,如果不宜要及時制止。

如今劉承武又爆新爭議,臺北地檢署9月26日發出公文主旨寫着:「本署辦理109年度調字第113號案件,就劉承武檢察官違反行政規範部分,業已查明由本署依相關程序議處;另就所涉刑事部分並查無不法,業已籤準結案。」

據《鏡週刊報導,一羣新北市新莊區某新建社區住戶指控,劉承武疑似是建商門神,當社區管委會主委主導「瑕疵點交」,甚至在管委會上對住戶咆哮,擡出法律壓人

針對住戶的指控,劉承武強調,他絕對沒有當建商的門神,也絕對沒有貪贓枉法,相關爆料是他當司法官30幾年的「業力引爆」。擔任社區主委確實沒有向地檢署通報,相關議處他欣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