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警體能訓練後返家睡覺 詐領180元加班費慘了

淡水警分局員警詐領加班費,士林地檢署依詐欺罪給予緩刑機會。(中時資料照)

新北市淡水警分局中正路派出所李姓警員,2023年參加常訓,體能測驗後原本應該回辦公室簽退,但他提早1小時離開,遭同仁檢舉,士林地檢署偵結,李男坦承請領180元加班費,檢察官依詐欺取財、僞造文書等罪,給予緩起訴處分,命支付公庫2萬元。

起訴書指出,李男去年9月23日參加常年訓練,下半年體能測驗,結束後離開場地,直接返家休息,沒有回辦公室繼續服勤,卻依原勤務表溢領180元加班費,案經同仁檢舉,涉犯詐欺取財、行使僞造公文書等罪。

檢察官考量他坦承犯行,深表悔悟,經歷司法偵審程序應有所警惕,考量犯行危害非巨,情節輕文,給予緩起訴處分機會,爲期1年,接受法治教育4小時,支付公庫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