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母勒斃罕病幼女偕長女輕生 女哭訴:「可以不要死嗎?」

林姓單親媽媽長女合力勒斃罕病女兒後,再相偕輕生未遂,臺中地院林女徒刑3年2月。(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長照人倫悲劇,林姓單親媽媽無力撫養兩女,與13歲長女合力勒斃罹患罕病11歲小女兒後,再相偕輕生,長女在過程中向媽媽哭訴:「可以不要死嗎?」,並在昏迷前打電話給父親求救,母女2人因而獲救。臺中地院認定林女患有重度憂鬱症而依法減刑,依與少年共同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徒刑3年2月,可上訴,長女則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判決書指出,林女從事美甲業,離婚後獨力撫養2名女兒,13歲長女就讀國中、11歲小女兒罹患罕見疾病平腦症,領有重大傷病卡需長期照護。林女在去年間工作不順,沒法僱用看護,爲照顧小女兒只能打零工勉強度日,林女萬念俱灰萌生帶着2女共赴黃泉念頭

去年7月27日下午,林女與大女兒合力將服下安眠藥的小女兒勒斃,隨後,2人相偕尋短,大女兒在過程中因爲不堪痛苦而向母親哭訴「可以不要死嗎?」,林女無奈地迴應長女說:「妳活就好」。

長女趁着還未昏迷前,緊急打電話給父親求救,經父親報案,警、消到場時發現,小女兒已身亡,林女及長女經緊急送醫救回2命,林女到案時供稱,是她一人獨力殺害小女兒。

臺中地院審理時,長女及林女友人都向法官求情,長女說,媽媽照顧兩姊妹壓力很大;林女友人也作證,林女照顧小女兒不遺餘力;林女的精神鑑定報告指出,在案發時罹患有重度憂鬱症,且行爲時心神耗弱,法官認爲其情堪憫,符合減刑標準,判處林女徒刑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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