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個車型最高5000萬元產銷獎勵!成都出臺政策,推動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產業發展

7月17日,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9部門聯合印發了《成都市推動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產業發展及推廣應用政策申報指南》(簡稱《申報指南》)的通知。《申報指南》列出了擴大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產銷規模、支持整車購置應用、支持燃油商用車以舊換新等方面的支持標準、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等內容,加快推進成都市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產業發展。

在擴大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產銷規模方面,《申報指南》提出,對整車企業研發或導入氫燃料電池商用車車型(含二類底盤)並投產上市實現銷售的,綜合考慮車價、車型、產值和銷量,給予單個車型最高5000萬元的產銷獎勵。

在支持整車購置應用方面,按照《申報指南》,成都將通過“揭榜掛帥”方式公開遴選確定示範項目,對參與示範項目的氫燃料電池商用車,參照國家或省級有關獎補政策,按照1:1比例給予購置獎勵。

在支持燃油商用車以舊換新方面,《申報指南》提出,在示範項目範圍內,對淘汰在本市登記註冊的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商用車(報廢或轉出),並在本市購置且上牌的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淘汰車輛類型分別給予輕型商用車0.4萬元/輛、中型商用車1萬元/輛、重型商用車1.6萬元/輛的置換獎勵。

在支持加氫站建設運營方面,針對不同規格,《申報指南》列出了詳細的補貼標準,例如對新建日加氫能力500千克至1000千克、1000千克及以上的70MPa固定式加氫站(含具有加氫功能的綜合能源站),分別給予600萬元、8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給予日加氫能力不低於500千克的制氫加氫一體站10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給予日加氫能力不低於500千克的液態加氫站10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在持續完善氫能產業生態方面,《申報指南》提出,成都將培育產業領軍人才及團隊,引進國內外“高精尖缺”人才及團隊,在創新創業扶持、生活配套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引導銀行、融資租賃等參與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產業投融資服務,支持市屬國企發揮產業投資基金作用,投向氫能產業。發揮成都市氫能及燃料電池產業發展促進會等中介機構服務功能,整合產業鏈優勢資源,聯合打造氫燃料電池商用車標杆項目。

紅星新聞記者 葉燕 王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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