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戲拒下檔 因人設事重傷司法

圖爲2016年時,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頭戴知名車廠鴨舌帽,面無表情、不發一語到庭。(本報資料照片

一場權貴的豪華餐宴引發內線交易案,時任總統的陳水扁遭爆料,女婿及親家炒股賺錢,這起矚目案件,卻因終審法官堅持自己的見解,導致案件5度發回,至今15年,無法讓權貴犯罪受到應有的懲罰司法形象大受損傷。

當年檢調約談扁親家趙玉柱夫婦,並拘提趙建銘到案,趙遭收押禁見檢方偵結起訴後,一審引用「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將趙重判6年,但案件進入二審的上訴階段,不斷因法官見解不一,遭最高法院撤銷後,在二審及三審間來回,引來法界批判,更讓人覺得是否權貴有特權

事實上,本案15年訴訟期間,並非有罪或無罪的問題,而是法官對內線交易罪獲取財產利益的計算標準,應採已售出部分實際所得法,或是消息公開後收盤平均價格「擬製所得法」等有歧見,讓案件無法定讞。

承審臺開案的最高法院刑事庭,堅持自己法律見解,將案件撤銷發回後,下級審採用不同的犯罪所得計算法,上訴後該合議庭又撤銷,但該庭的裁判見解又是少數說,讓人質疑是否另有「特殊考量」,也讓司法公信力受質疑。

以往終審法院最讓人詬病之處,是各庭裁判見解不一,官司只能「看運氣」,爲提升司法公信力,蔡英文總統推動司改,打造大法庭制度,各庭有不同見解,需提案大法庭,統一見解再做個案裁判。

去年至今已有21件提案刑事大法庭案件,已產生拘束各庭效果,並供下級審作法律見解參考,讓司法不會初一、十五不一樣。臺開案的結果大家都在看,法官勿再各吹各的調,否則人民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