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管理嚴監管持續 建行4家分支機構收470萬罰單 信貸資金違規使用問題何解?
財聯社5月24日訊(記者 史思同)5月24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連發多張罰單,披露了建設銀行4家分支機構在貸款業務等方面所涉的多項違法違規行爲。同時,該4家分支機構因此被罰款合計470萬元,並有7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
具體來看,這波處罰中,罰金最高的當屬建設銀行河南省分行,因涉及5項違法違規行爲被罰款240萬元,且相關行爲均與貸款業務相關。
其中包括:發放無實際用途貸款,虛增存貸款規模;貸後管理未盡職導致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於歸還其他借款;信貸資金監控不到位導致個人信用快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和資本市場;信貸資金監控不到位導致小微企業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和資本市場;信貸資金監控不到位導致個人經營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和資本市場。
與此同時,建設銀行鄭州金水支行也因貸前調查未盡職收150萬元罰單。具體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貸前調查未盡職,違規發放個人商用房貸款;貸前調查未盡職,違規發放個人住房貸款;貸前調查未盡職,違規向資本金不實的固定資產項目發放貸款;貸前調查未盡職,發放虛假用途的商用物業抵押貸款。
此外,建設銀行鄭州鐵路支行也因“貸前調查未盡職,違規發放個人住房貸款”被罰30萬元;建設銀行濟源分行因“違規收取項目融資財務顧問費”被罰50萬元。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從處罰案由來看,虛增存貸款規模、貸前調查、貸後管理以及信貸資金監控是建設銀行河南多家分行、支行此次受罰的關鍵。
對此,業內普遍認爲,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對於銀行貸款管理工作的監管愈發嚴格,貸款業務逐漸成爲銀行受罰的重災區,相關業務違規的處罰力度也明顯加重。與此同時,隨着嚴監管持續深入,除了對機構的處罰外,監管對相關責任人的個體處罰力度也逐漸加大,個人罰單佔比明顯增加。
“貸款類業務成爲主因,說明監管仍在嚴格注意貸款流向,嚴監管仍然在持續。”博通分析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告訴財聯社記者,貸款管理一直是監管關注的最主要方向之一。在他看來,銀行如果認真執行相關風險管理要求,貸前管理方面有很多種監管方式,比如用途證明,開設專門的收款賬號,直接打給相關機構賬戶等等方式。
同時,機構也要完善貸中檢查和貸後管理等環節,利用更多技術和制度手段進行監控。“目前技術能力上已經可以實現每筆貸款用途跟蹤,如通過智能合約技術等,建議銀行多加研判使用,確保每一筆消費貸款都能得到有效的跟蹤。”王蓬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