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耕補助前先繳費 農委會放寬

因應明年嘉南地區一期稻作停灌,農委會農糧署修正育苗業者代耕業者救助申請資格,無須具備相關協會會員資格即可申請。圖爲臺南市白河區一處稻田。(本報資料照片

嘉南地區明年一期稻作停灌,農委會本月起受理停灌補償申請,不只實際耕作者可申請,包括代耕業者、育苗業者等也都納入補償範圍。不過,有代耕業者反映,申請救助前須加入代耕協會,並繳交會費1萬元及常規會費2000元,直呼不合理。農委會農糧署接獲陳情後,已火速放寬資格,無須具備相關協會會員資格也可申請。

立委賴惠員指出,日前有代耕業者陳情,申請救助金時,竟被要求須加入代耕協會,不只要繳交入會費1萬元,還有常規會費每年2000元,直言明明是申請補償,怎麼反變成事先掏錢?賴惠員也說,一期稻作是業者的收入來源,政府應苦民所苦,而非設下重重障礙

接獲業者陳情後,農委會農糧署放寬申請資格。根據新規定,育苗業者及水稻代耕業者,原先須各具育苗協會會員及農業機械耕作服務相關協會會員資格,修正爲實質救助受影響對象,無須具備相關協會會員資格。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長謝耀清表示,育苗業者方面,將針對減育秧苗數量,以每箱救助8元計算,每公頃救助250箱,即每公頃救助2000元;稻穀烘乾業者則按稻穀乾燥機容量每公噸救助3600元計算。

謝耀清說,針對代耕業者,依整地、插秧及收穫等3項作業經濟規模收費成本等,分別訂救助標準曳引機60至90馬力,每臺最高補償15萬元,90馬力以上每臺最高20萬元;插秧機每臺最高10萬元;收穫機每臺最高20萬元。每項代耕機具限救助1臺,曳引機及插秧機擇一救助,單一業者至多救助2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