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娼到摩鐵…馬伕抽頭2千還喊冤 警察:你就是負責人,罪加一等
▲桃園市楊姓男子加入應召集團擔任馬伕,去年起多次載運外籍女子赴旅社賣淫遭警方查獲送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市楊姓男子去年起加入某應召站擔任馬伕,負責載運泰國等外籍女子赴旅社從事性交易,警方據報後逮捕楊男到案,查出楊涉及從去年8月起至11月間多次載運女子從事賣淫情事,楊偵訊時坦承犯行;檢方偵結將楊男依圖利使人爲性交或猥褻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27歲的楊姓男子去年8月15日前往某應召站應徵擔任馬伕,負責載運泰籍等外籍女子在桃園市內各旅社從事性交易,消費方式爲40分鐘性交易2千元,小姐分得1千元,楊則分得1千元,60分鐘性交易爲3千5百元,小姐分得1500元,楊分得2000元不等,警方據報後埋伏後在桃園區某旅社逮捕楊到案。
楊男在偵訊時坦承犯行,警方則查出楊男除載運外籍女子賣淫外,小姐收入幾乎都收一半,懷疑楊男是實際負責人,但楊堅決否認是負責人;檢方以警方拘捕時蒐證光碟等證據,偵結將楊男依圖利使人爲性交或猥褻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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