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場派 質疑董事會合法性

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豔上週轉讓持股6,300張引爆爭議市場派大股東欣同公司發函建請證券交易所查明林郭申讓持股是否構成轉讓過半而當然解任?106年5月11日股東會選任董事會是否依然存在?林郭是否在申讓持股三天後纔買賣?同時也要求大同公司應在重大訊息清楚說明。

大同公司引爆6月30日股東會之亂,經濟部認爲召集違法且否準董事變更登記,指示大同「由106年5月11日選任董事會繼續行使職權直到改選爲止」;但大同公司卻自認511選任董事會任期屆滿,欣同說,在這種情況下,3%股東如何向不存在、不合法、沒有董事長的董事會申請股臨會?

7月間,欣同和羅得等公司分別以大同3%股東身分,依公司法173條第4項向經濟部申請自行召開股臨會,經濟部本週將做出決定。未料8月4日又傳出持股原本就不多的林郭文豔突然申讓6,300張大股票,引發外界質疑賣股原因及持股異動是否導致林郭自動解任董事?

欣同公司向證交所發函指出,經濟部發布新聞稿說明大同6月30日股東會爭議,認爲該次股東會實際出席股數未過半,顯與公司法不符,決議不成立且無從補正,因此否準變更董事登記。商業司長李鎂也表示,大同改選前仍由106年5月11日股東會選任董事會行使職權。

但欣同公司指出,公司法第197條第1項規定,董事在任期轉讓超過選任時所持股份1/2,其董事當然解任。依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林郭文豔於106年5月11日股東會選任時持股1萬6,004張,去年10月及今年8月分別申讓2,000張及6,300張,是否構成當然解任?

欣同表示,大同應是認爲106年5月11日選任的董事會實際已不存在,故無須公告重訊;且大同法務趙安日前記者會還說,「大同今年股東會改選後已經開兩次以上董事會!」因此,大同公司目前由哪一年選任董事會運作?欣同說其實答案很簡單,即經濟部認爲630董事會不存在,由511董事會續任到改選爲止;但大同卻強調511董事會已屆滿,目前由630董事會運作。顯見「大同公司完全無視經濟部,把行政機關塑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