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芙蓉大樓」131億元賣了 處分利益預計下半年認列
臺北市仁愛路「芙蓉大樓」。記者朱曼寧/攝影
大同(2371)昨(26)日舉行重大訊息說明會,代子公司尚志資產公告處分不動產相關事宜,將出售臺北市「芙蓉大樓」資產,交易總金額131.25億元,大同預計認列處分利益爲72.62億元,預計下半年度完成交易後認列。
大同公告土地及建物,將出售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地下2層至地上第6層及第13層至第15層,土地面積2843.08平方公尺(860.0317坪)、建物面積2萬1160.30平方公尺(6,400.99坪)。交易對象包含璞永建設、璞慧建設、璞慶開發企業、海悅國際開發、敦富開發建設、鈜富開發、濟盟建設、臺灣樂菲等八家公司,交易總金額131.25億元。
大同公告指出,預計處分利益爲121.06億元,但母公司大同依權益法認列時,因集團對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採用公允價值模式,改爲認列投資性不動產評價利益,預計認列之處分利益爲72.62億元。
大同表示,相關資金除提升大同集團整體營運發展需求,充實公司營運資金,並達節省管理成本。
大同董事會先前決議今年不分派股利,昨日強調,處分利益需於今年下半年度交易完成後才能認列,須回補歷年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用以彌補虧損的差額,回補特別盈餘公積之後,剩餘金額纔是可供分派盈餘。
先前經營團隊已經強調要處分芙蓉大樓弭平虧損,董事長王光祥更強調,2024年策略性活化閒置資產以彌補虧損,再加上本業獲利,有機會達成股東23年來的期盼,發放股利給18萬名股東。大同昨日仍強調,有信心兌現發股利給18萬名股東的承諾。
大同去年營收503.51億元,年增45.78%,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26.26億元,每股純益1.13元。大同本業受惠臺電 5,654億元強韌電網基礎建設專案,加上重電事業訂單滿載,在手訂單超過200億元,還計劃擴展海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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