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式的反壟斷執法

(中新社)

陳道明在《胡雪巖》最後一幕望向天際,道盡「紅頂商人」一朝幻滅的滄桑,應該就是現今大陸網路業者的寫照。自去年螞蟻金服上市喊停以來,今年可謂整肅網路業者元年:4月時,阿里巴巴因二選一的反競爭行爲被市場監管總局罰182億人民幣;7月時,在滴滴打車、運滿滿及BOSS直聘赴美上市後幾天,中央網信辦宣佈調查這些公司違反個資保護;虎牙與鬥魚電競直播平臺的合併因騰訊控股有壟斷之虞而被駁回;再來是指示外送平臺的外送員工資應符合最低時薪及《勞基法》。

投資人已如驚弓之鳥,網路上一紙文件,大陸科技股就一瀉千里,原4兆美元的市值硬生生蒸發了1/4。

外媒觀察大陸執法,鹹認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是爲了控制越來越大的網路企業,配合黨的經濟戰略,以與美國抗衡。但這只是一個面向,毋寧說政府打網路巨無霸也是符合社會期待。譬如禁止培訓機構在暑假提供補習課程,既減輕孩子的升學壓力,又降低父母的經濟負擔;嚴批遊戲產業,是爲了避免青少年成癮,這些都能博得輿論支持。

其次,歷經早期大陸的反壟斷裁罰針對外商如高通爲主,新整並的市場監管總局則趨向執行個資保護、維護市場競爭等西方學理下衍生的管制措施,甚至比歐美國家更前沿,且也立馬見效。騰訊在官媒批判後馬上發表聲明,儘管青少年玩家佔總數的1/5,仍實施「二滅二打」制,限制孩子的遊戲時間及付費。騰訊與阿里巴巴兩大山頭也宣佈自家平臺對彼此小程序開放,過去數年來淘寶商城禁用微信支付、微信無法連結淘寶的平臺不相容問題終於終結了。

外媒也質疑悍打政策恐怕最後傷到的是自家的科技發展,因爲投資者感受政治不確定風險太高而卻步,新創業者將無以爲繼。我認爲大陸官方已評估過撤資效應,且看官方出手的對象都是赴美上市的企業,如阿里巴巴、騰訊、美團、網易、滴滴等,而這些公司的投資者也都以外資爲主,如孫正義的軟銀;相反地,在深滬上市的科技公司則無多大影響。

換言之,大陸已留後手給這些企業:二次返港上市。如是,業者毋須按《數據安全法》的規定,須通過數據管理的行政檢查才得出海,且不會斷了公開募資管道,而外資又不會如在深滬股市般受限制,但又在大陸的遙控範圍內,可謂一舉數得。

《經濟學人》批評大陸執法罔顧程序正義,但我們的NCC也不遑多讓。聽聞NCC要以行政解釋方式,強套可觀賞有線電視頻道的OTT TV爲有線電視系統並納管。這種裝模作樣搞諮詢,提出的三認定標準已逾越《有線廣播電視法》的定義,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還不如大陸直球出擊,要殺要剮,業者悉聽尊便。

(作者爲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