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老人摔路邊誰敢扶? 北京訂「好人法」防誣陷
路上有人突然摔倒到底扶不扶?北京市14屆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的《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讓好心人服下了定心丸,以後在路上遇到有人突發病症,再也不用擔心出手相救反遭誣陷,因爲患者與家屬如果被發現捏造事實、向提供幫助者惡意索賠,將承擔法律責任。
據《新華網》報導,大陸有不少人因爲害怕擔責,不敢出手救路上突然發病的老人、病人,而現在《草案》第38條規定,鼓勵具備醫療急救專業技能的人在救護人員到達前,對急、危、重患者實施緊急現場救護,這些行爲將受法律保護。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劉振剛解釋,在草案研討過程中,多數意見認爲,立法應當迴應社會呼聲,弘揚社會正氣並保護好心人,同時讓惡意誣陷者承擔責任;但是對於北京作爲地方,能否就好心人施救免責作出規定?大家存在分歧。
劉振剛指出,多數意見認爲若好心人因施救造成損害,承擔什麼責任是屬於民事基本制度,而地方沒有這方面的創制權,因此最後草案在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的前提下,作出了上述規定。►►►傳送最溫暖的新聞,鎖定《ETtoday互助雲》粉絲團就對了!
▼攙扶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