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女籃前總教練侵吞公款 李亞光被開除黨籍法辦

大陸國家女籃前總教練李亞光被開除中共黨籍法辦。(長安街知事資料照)

大陸官方微信公號「長安街知事」消息,重慶市紀委監委25日通報,重慶市體育局前巡視員,大陸國家女籃前總教練李亞光被開除黨籍。他遭起底「靠體吃體」,將下屬協會視爲「私人領地」,利用職務便利騙取、侵吞鉅額公款,在籃球聯賽參賽權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亞光出生於1958年,江蘇省鎮江人, 1981年入選中國大陸男子籃球隊,攻擊型後衛,多次參加國際邀請賽、亞洲與世界性重大比賽。

退役後,他接手中國大陸女籃的教鞭,作爲總教練率隊獲得1992年巴賽隆納奧運會亞軍。1994年,李亞光出任四川體委副主任,1998年改任重慶市體育局常務副局長。

2002年,李亞光當選第七屆中國籃球協會副主席。2005年,出任中國大陸青年女籃主教練。

2018年8月,李亞光退休,今年2月官宣被查。

經查,李亞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中共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做兩面人,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公車私用;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未經批准因私出國;退休後違規接受企業聘任獲取報酬;不正確履行職責,插手決定下屬單位重大事項;「靠體吃體」,將下屬協會視爲「私人領地」,利用職務便利騙取、侵吞鉅額公款,在籃球聯賽參賽權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亞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大陸《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亞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