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

淄博高新區紀工委、桓臺縣監委

對淄博高新區人民法院

原一級法官、審判員王東昇嚴重違紀違法

問題進行了

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

王東昇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和消費卡;縱容配偶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

王東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淄博高新區工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東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高新區紀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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