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車要有3支擊破器 新北市突襲抽查公車逃生門
近日國道發生火燒遊覽車不幸事件,新北巿法制局在25日指派消保官前往三峽區公車調度站突襲抽查公車的逃生安全裝置。法制局表示,除逃生門以外,也有檢察滅火器及胎紋深度等項目,10輛抽查的公車都符合規定。
法制局長黃怡騰表示,此次以無預警方式指派2位消保官到三峽公車調度站進行市公車安全性檢查,共抽查702、779、802、812、889、910及916等7條路線,10輛臺北客運及首都客運的市區公車,其中抽驗行駛國道公車5輛(910及916),以及平面道路市公車5輛(702、779、802、812及889)。
黃怡騰指出,車輛檢查重點,在於檢查逃生安全門可否內外開啓、車輛是否裝置3支車窗擊破器,以及駕駛座與行李箱是否放置易燃溶劑或易燃物品。此外,還包含滅火器、胎紋深度、駕駛員證照、乘客座椅安全帶、駕駛員酒測裝置及乘客保險等項目,經查該10輛市公車均符合規定。
消保官指出,新北市交通局及消保官將持續不定期抽檢或攔檢本市大客車,以確保乘車安全,而乘客在搭乘大客車時也應留意3支車窗擊破器、滅火器及逃生安全門之位置,以防萬一。如消費者對大客車有安全上的顧慮,可撥打1999市民熱線向交通局提出檢舉,或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