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漏水列考評 最嚴重可解約

臺北大巨蛋上週末風光舉行中職開幕戰,兩場比賽各吸引超過2萬人到場,但賽後卻有網友點出硬體設施有問題,包含漏水、看臺搖晃等等。市長蔣萬安也強調會列入績效評估。體育局今也說明績效評估內容佔比,若連續2年評定分數70分以下,視爲營運不佳,最重可解約。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北大巨蛋上週末風光舉行中職開幕戰,兩場比賽各吸引超過2萬人,賽後卻有網友點出硬體設施有問題,包含漏水、看臺搖晃等,北市府將把缺失列入績效評估,體育局昨天說明,評估若連續2年評定分數70分以下,視爲營運不佳,最重可解約。

但民進黨臺北市議員簡舒培表示,扣分、解約都是其次,大巨蛋纔剛蓋好漏水卻接二連三發生,究竟是結構有問題還是什麼原因,市府應要求遠雄說明清楚,爲什麼漏水、要如何改善?確實監督遠雄修繕。

遠雄副總經理楊舜欽強調,屋頂管線很多,陸續請工作人員詳盡檢查,針對硬體設備疏失導致民衆觀看受影響,遠雄不會逃避責任,會盡力改善完成,履行合約義務。

針對民衆點名缺失,北市府體育局長王泓翔表示,依大巨蛋興建契約規定正式營運後,市府每年會做營運績效評估,包含「契約履行」、「配合度及滿意度」、「基地整體環境管理維護及設備維修情形」3大項各佔30-35%,加起來100%,大巨蛋從2月營運後,預計明年上半年評定。

王泓翔說,契約規定若連續兩年評定分數70分以下,視爲經營不善,要求限期改善,若改善無效,可以融資機構(銀行)接管、終止部分合約,最嚴重是終止契約。

至於漏水缺失是否能開罰?王泓翔表示,只有違反契約規範纔可以開罰,例如要辦棒球賽事、體育賽事沒有達到多少場以上等,違反營運合約要求就可開罰,漏水不屬於違反契約,但會要求遠雄趕快把漏水點抓到或提出解決方案。

有網友點出2樓看臺有搖晃情形「比地震還可怕」,王泓翔說,建築物要拿到建照、使照,一定需透過安全、耐震係數審查,因巨蛋是鋼骨結構,可能因看臺突出下方沒有柱子容易震動。

王泓翔說,雖然安全沒問題,但跳動恐造成一些人心理恐慌,目前也請遠雄提醒主辦活動單位,宣導座位區民衆在興奮時不要跳動,以免造成別人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