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的徵信記錄恢復正常了
“8年多了,終於把我們從‘黑名單’中刪除了……”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劉靜收到單某等5人的感謝信,瞭解到他們“解套”後迴歸正常生活很是欣慰。
2014年10月,張某帶領某銀行工作人員分別到單某等5人家辦理貸款,之後的放款事宜卻不了了之。5人誤以爲貸款申請未通過,便也未再追問。豈料,2016年2月,該銀行向法院起訴單某等5人,要求償還貸款23萬元,5人這才得知之前貸款已辦理成功並被他人使用,他們莫名地背上了債務。
2016年至2024年,單某等5人不斷與該銀行交涉,爲解決問題持續信訪維權,問題沒有解決,卻又因逾期拖欠貸款被該銀行列入徵信“黑名單”。其間,單某等人曾以資金失竊爲由向公安機關報案,當年幫助聯繫貸款事宜的張某被立案偵查,經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張某於2022年9月被抓獲歸案,隨後移送開魯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審查認爲,張某盜取村民貸款一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遂對張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單某等人不服,2024年4月向通遼市檢察院申訴,劉靜包案辦理此案。
劉靜瞭解到,單某等人的痛點在於沒有實際拿到貸款卻莫名背上債務,還被列入徵信“黑名單”,影響了正常生活,而整件事的背後推手——張某卻沒有承擔法律責任。劉靜認爲,化解這起信訪案件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方面解釋清楚對張某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原因,另一方面徹底解決“黑名單”問題,讓5人迴歸正常生活。
2024年7月5日,該院召開公開聽證會,對張某的不起訴決定作了具體說明,在場聽證員、人民監督員及單某等5人,均表示認可和理解。
徵信“黑名單”問題對單某等人的影響還在持續,劉靜決定全面閱卷從中找到癥結。銀行檔案顯示,單某等人辦理貸款專戶的手續均爲張某代理簽字辦理。她再次聯繫張某進行詢問,張某堅稱自己未辦理過。
鑑定意見顯示,申請表中“張某”簽名處字跡並非其本人簽署。據此可證明某銀行工作人員在辦理貸款申請過程中存在失職行爲,於是向該銀行制發檢察建議。該銀行覈對後表示認可,並對相關工作人員作出處理,5名村民的徵信問題最終得以解決。
◎辦案檢察官說
“這些村民只是名義上的借款人,實際並未得到貸款,卻8年維權無果。辦案程序結束不代表案件結束,找準羣衆信訪的起因和根源,真正爲羣衆解難題,才能解開他們的心結,讓公平正義以人民羣衆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的方式實現。”通遼市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劉靜說。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