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股權風險化解探路:城投子公司入股農商行

來源:媒體滾動

來源: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 郭建杭 北京報道

隨着農商行股權頻繁被拍賣,如何化解區域銀行存量股權風險引起市場關注。

近期,江蘇淮安農商行原民企股東——淮安市玉鵬教學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玉鵬教學公司”)因借款合同糾紛被司法凍結所持銀行股權,並在8月12日被法院拍賣其所持的農商行股權,最終淮安開發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江蘇南豐機械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豐機械公司”)競得淮安農商行股權。

關於此次股權交易對淮安農商行的影響,淮安農商行方面指出:“由於玉鵬教學公司所持我行股權質押後,因糾紛被多輪凍結,股權已出現風險且股東資質惡化,南豐機械公司爲淮安開發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淮安開發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爲淮安市開控實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成員,均爲國有企業,南豐機械公司入股有助於化解存量股權風險,並將進一步提升我行國有股權佔比。”

中央財經大學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楊長漢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中小銀行存量股權風險化解除採取股權拍賣方式之外,可以積極探索銀行內部和外部股東股權協議轉讓、合規的金融產權交易所掛牌轉讓、股權債權資產置換、併購重組等市場化處置方式。”

國資增持

淮安農商行董事會信息顯示,截至2024年8月21日,玉鵬教學公司持有淮安農商行股權6509871股,佔比0.59%。2022年1月28日,其將所持該行股權中的5856400股進行質押,質權人爲淮安開發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2023年7月,玉鵬教學公司因債務糾紛被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凍結6000000股。2024年7月,又因借款合同糾紛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先後被淮安市淮安區人民法院和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凍結,凍結股數均爲6509871股。

2024年8月12日,經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玉鵬教學公司6509871股股權在阿里資產拍賣平臺進行拍賣,並於8月13日上午10時結束,最終由南豐機械公司競得,成交價16587151.3元。

而此次競標成功的南豐機械公司爲淮安市城投平臺的二級子公司,具體來看南豐機械公司爲淮安開發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淮安開發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爲淮安開發控股有限公司(淮安市城投平臺)的全資子公司。

中泰證券研究所此前的報告中指出:“城投入股銀行的目的不同,其受讓銀行的股權比例也有所不同。如果是用來紓解銀行潛在風險,則以控股爲主,如果是以財務投資獲取收益,則以參股爲主。”

7月底東方金誠對淮安農商行的評級報告顯示:“該行(注:淮安農商行)股權結構分散,無實際控制人,跟蹤期內該行前十大股東未發生變化,第一大股東爲無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期期末,該行被司法凍結股份數爲0.12億股,佔全行總股份的1.07%;質押股份數爲1.02億股,佔全行總股份的9.43%。”

城投公司及城投公司子公司入股中小銀行的案例在近年增長較快。中泰證券研究所數據顯示:“從入股銀行類型來看多以區域性銀行爲主,尤其是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其中2023年入股農商行的城投數量最多,達到472家。”

2024年也有城投公司入股農村金融機構的案例。如2024年7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示信息顯示,涪陵監管分局批准了重慶涪陵中銀富登村鎮銀行有限公司的股權變更請求。其批覆顯示,重慶市涪陵區新城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將受讓重慶市涪陵區洪麗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重慶涪陵中銀富登村鎮銀行的630萬股股份。變更完成後,重慶市涪陵區新城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將成爲該銀行的股東,持股比例爲7%。監管批覆中同時提到:“你行應加強股權管理,進一步優化股權結構,嚴格控制股東關聯交易,完善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機制,防範和化解風險。”

對於陸續出現的城投公司受讓中小銀行股份的意義,有業內觀點公開指出:一是城投獲取分紅和投資收益,優化資產結構,是實現市場化轉型的重要一步;二是城投公司的參與還體現了地方政府在金融風險化解中的責任,有助於維護地方金融穩定,支持地方銀行發展;三是有助於緩解這些區域性金融機構的潛在風險,同時也爲本地銀行補充資本,增強其抵禦風險的能力。

某城投公司人士告訴記者:“入股銀行通常是在上級單位的統籌下進行,對於是否會獲取分紅和投資收益短期內還無法預測。”

記者瞭解到,近年來,城投公司參股以區域性銀行爲主,城投行政級別和主體評級以地市區縣級、AA級爲主,業內普遍認爲此舉有助於提升金融機構資本實力,助力城投轉型,防範金融風險。

探索化解路徑

衆所周知,農商行股權較爲分散,且由當地國資企業、民企以及人數衆多的個人投資者持有。

對於銀行類機構來說,股權過於分散會加大管理難度。而農商行小股東拍賣股權並不少見,在阿里資產拍賣平臺中,有許多農商行的小額股權拍賣起拍價都在幾萬元至百萬元之間,拍賣結果多以流拍告終。

但中小銀行的股權質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主要股東處置銀行風險的意願和能力。一些股東通過股權質押獲取的貸款若出現違約,會對銀行造成影響;此外,如果因股東經營風險出現司法凍結情況,銀行也將受到來自監管方面的壓力。

楊長漢告訴記者,阻礙中小銀行存量股權風險處置的原因主要在於:首先是經營原因,部分中小銀行資產負債體量小、資產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較大、資本實力有限,面臨利率走低和淨息差走低的衝擊,股東難以獲得預期的銀行經營業績和必要的股權回報;其次是管理原因,部分中小銀行管理粗放,銀行股權結構不合理、公司治理不健全、風險管理能力薄弱,操作風險較大、降本增效難以實現、發展前景堪憂,令潛在新股東望而卻步;最後還有監管原因,銀行業是受嚴格監管的行業,銀行股東及銀行本身必須嚴格遵守《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入股銀行必須符合法定的資質要求。持有銀行股權,股東和銀行必須承擔嚴格的法定的職責,否則銀行及其股東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於中小銀行的股權風險處置對銀行本身的影響,楊長漢認爲:“對於已經出現風險暴露的部分中小銀行是必要的‘精準拆彈’、排險排雷,有利於銀行落實和加強全面風險管理,優化資本結構,提高資本質量,實現安全與可持續健康發展。”

對於中小銀行存量股權風險化解的方式,楊長漢告訴記者:“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爲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嚴格中小金融機構准入標準和監管要求。中小銀行存量股權風險化解除採取股權拍賣方式之外,還可以積極探索銀行內部和外部股東股權協議轉讓、合規的金融產權交易所掛牌轉讓、股權債權資產置換、併購重組等市場化的處置方式。地方政府主導的風險化解方式,在採取地方國有金融控股公司入股中小銀行之外,可以積極探索政府專項債補充中小銀行資本、地方國有金融控股公司收購地方中小銀行股權、省級或地市級農村信用聯社整體轉制農商銀行或者農村聯合銀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