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香港帶「70多個名牌包」未申報遭沒收 女找立委關說
桃園市一名董姓女子月前從香港帶回70多個名牌包包、飾品,入關時卻未申報,遭海關全數沒入,損失約上百萬元,未料她事後竟找立委關說。
據瞭解,董女開設精品服飾店,8月從香港帶回70多個名牌包包、皮夾等物品,總價超過規定的「2萬元免稅額度」,入境時又未主動申報,依6.6%的關稅加上5%的營業稅,估逃漏稅數10萬元;海關人員當場查獲,全數沒收。
據悉,董女向海關人員表示,不清楚相關規定,以前這樣帶也沒事,但仍徒勞無功;她事後投訴立委,希望立委向海關關說。
財政部關稅總局曾發佈新聞稿表示,入境旅客帶名牌包雖無數量限制,但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旅客准予攜入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其完稅價格總值在2萬元以下者免稅。
關稅總局指出,若價值超過2萬元,或有明顯帶貨圖利、經常出入境且有違規紀錄者(折半計算爲1萬元),經向海關申報,走「應申報臺」(紅線臺)查驗通關應稅後放行;但若匿未申報,如走「免申報臺」(綠線臺)通關涉及逃漏稅,則可處以沒入貨物處分,或繳交貨價1倍及應課稅金後變價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