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外割到少年刑求…桃園4年4起執法問題 須自我檢討

桃園一名17歲黃姓少年18日晚間行經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遇3名員警將他攔下,員警稱他涉擄人勒贖帶進派出所,但過程中員警勒住少年脖子拖進偵訊室,持甩棍、印章鐵盒及電擊棒刑求。事實上,桃園近年來多次發生執法過當爭議,包括13歲少女助「釣魚辦案」遭性侵、「大外割」女師及超商浩克施暴等,如何自我檢討成爲首要任務。

回顧桃園近年發生多起矚目執法過當事件,2020年11月初,桃園13歲少女配合中壢分局辦案,充當誘餌見男網友,卻在警方監控下上了張男的車,遭性侵得逞。事後警方迴應,辦案有徵得少女監護人同意,事前也曾再三告知少女不得單獨上車、離開警方視線,沒想到她還是上車,但說法被各界砲轟不知反省。

2021年4月22日,一名詹姓女老師從臺中搭火車到中壢車站,準備到排練室上課,卻遭中壢分局員警攔下,要求她出示證件,詹女拒絕後,被警方限制行動自由,甚至搶走她的手機拒讓蒐證,引發詹女不滿,嗆了一句「你真的很蠢」,隨即遭警方推倒在大馬路上掐脖上銬,導致其腿部、手肘多處瘀青、擦傷。

去年5月20日,年約28歲外型壯碩的朱姓男子在桃園中壢某超商情緒失控並涉嫌毀損商品,桃園市中壢警分局中壢派出所獲報前往,員警在處理過程中,朱男數度朝員警揮拳,導致員警腦震盪、面部擦挫傷。但案發後,已被制伏的朱男坐在超商外階梯上,遭員警持警棍揮擊10多下,滿頭鮮血。

對於執法過當再次受矚目,桃園市警局表示,每年常訓都會請地檢署舉行法律講座,教育員警在搜索、扣押時的方式及時機,也有法治教育。但基層警察坦言,平時常面對民衆挑釁,警方也會受影響,因此個人「情緒掌控能力」很重要,若長官在當下關心同事的情緒控管狀況,會大大影響派出所風氣,執行風氣上就會比較溫和 。

基層警察說,類似事件層出不窮,若發生類似情形時沒有及時遏止,就會持續發生且變本加厲,既然是合格的執法人員,就要知道底線在哪裡,個人情緒管理佔九成,不過與派出所內部執行風氣也有很大關係,包括同事及長官當事情發生時,就要在適當程度上矯正,不管是個人還是派出所,自我檢討都必須即刻執行。

桃園一名17歲黃姓少年指控,18日晚間行經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時,遇到3名員警將他攔下,稱他涉嫌擄人勒贖並帶進派出所,但過程中員警竟勒住少年脖子拖進偵訊室,持甩棍、印章鐵盒及電擊棒等刑求少年。記者周嘉茹/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