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時評】乘客高速路上被甩,尊重契約才能避免衝突

據極目新聞報道,1月5日22時許,針對天津19歲女生搭乘嘀嗒順風車被扔在高速上一事,“平安薊州”發佈通報:經查,李某某駕駛某平臺順風車拉載一女子行駛至津薊高速某路段時,欲改變行程,該女子未同意,兩人產生糾紛。李某某遂對該女子進行辱罵,並將車輛停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強行將該女子拉拽下車後駛離。公安機關已對李某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依法作出罰款並予以記分;對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爲,依法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改變行程,辱罵乘客,強行拉拽,最後將乘客甩在高速路上,這個網約車司機被罰,一點都不冤。畢竟,高速路上甩客,違反了平臺規定和合同約定,將乘客置於危險之中。

但看了通報,我想大多數人會產生一個困惑:這個司機行爲舉止異常,情緒非常不穩定,是不是事出有因?

果然,隨着更多信息的披露,輿論的風向開始發生逆轉,女大學生小原也從網友同情的對象變成了被網暴的對象。

爭議的焦點在於:小原的遲到問題。平臺訂單顯示:雙方約定的時間是當天10時30分,司機10時35分到達指定地點,隨後的兩分鐘內,兩次撥打小原的電話,均未接聽。直到10時51分,雙方纔見面。小原的解釋是,因考試遲到。

也就是說,順風車司機在原地等了16分鐘。這16分鐘,爲整個事件埋下導火索。原地等待16分鐘,司機暫時選擇了忍耐,但怒氣值卻不斷飆升。在砍價、改道風波後,最終矛盾徹底爆發。

乘客遲到,不是司機高速甩客的理由。司機違法違規,該怎麼罰就怎麼罰。但釐清事實,還原真相,同樣是一種公平,也更有利於旁觀者作出是非判斷。

應該看到,乘客小原雖然遭到司機甩客的粗暴對待,但也並非全無過錯。因爲要趕時間, 與爲了取東西改道的司機發生衝突,質疑對方“耽誤時間”,但對自己遲到一事,卻以一句“因考試遲到”一語帶過,這何嘗不是一種利己主義?

此外,小原在社交平臺上爆料,對信息進行了選擇性披露,只公佈了對自己有利的情節,這也是導致輿論逆轉的關鍵。

對於此事,兩點啓示值得正視。第一,尊重契約精神,是維持社會運轉最低成本的方式。雙方都沒有尊重契約精神:小原遲到,司機違規搭載另外的乘客,中途改道,雙方卻都要求對方尊重契約精神,導致矛盾不斷激化,最後形成一個雙輸結局。

第二,絕大多數公共事件,我們能看到的未必是真相,或者全部的真相,社交平臺很多時候只是被操縱的工具。所以圍觀者要理性介入,不能過早下判斷,更不要動不動就施以網暴。

作者 王利娟

責任編輯 何丹 陳潔

責任校對 劉自學

終審 編委 陳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