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撞死男大生辯稱「跟前車」 小巴駕駛判6月
▲當時石姓駕駛闖紅燈撞上曾姓大學生。(圖/取自Youtube)
臺北市北投區今年3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輛馬偕醫院接駁車行經大度路與中央北路4段交叉口時闖紅燈,撞上一名騎乘機車的20歲曾姓大學生,由於撞擊力道之大,車殼、機車零件與安全帽當場彈飛,也造成曾男頭部重創、大量冒血,送醫後宣告不治。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石姓駕駛有期徒刑6個月。
石姓肇事駕駛曾向警方供稱,自己只是跟着前車行駛,不知道爲什麼就聽到車身傳來巨大撞擊聲,下車查看才發現出事;但事後有網友公佈影片打臉駕駛,發現當時已經亮起紅燈,小巴仍加速衝過去才與騎士相撞,引發網友罵聲一片。
判決指出,石姓駕駛3月2日上午9時39分沿着大度路3段由東向西方向行駛,當時交叉路口的號誌燈爲紅燈,卻仍逕自闖越,同時曾姓大學生在號誌燈尚未轉爲綠燈就向前行駛;石姓駕駛見狀閃避不及,左側車身當場與機車發生撞擊,曾姓大學生連人帶車倒地,造成外傷性顱內出血,送醫不治身亡。
全案經調查,該車禍肇事主因爲石姓駕駛闖紅燈,被害人騎乘機車,紅燈搶先起步爲肇事次因。法官審理後,認爲石姓駕駛雖然非親自報案,但卻待在現場等待員警到場,並主動告知其犯罪,故符合自首條件,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曾姓大學生當場頭部重創,送醫仍宣告不治。(圖/取自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