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裸照給小三的男友害退婚 偷腥男與妻被起訴
32歲的已婚林姓男子偷拍「小三」陳姓女子的裸照,把照片傳給對方的男友,33歲的林妻則在臉書貼陳女的照片,說她「有性病、色魔、骯髒鼠輩婊子」,害陳女慘遭退婚;臺中地檢署今天(7日)妨害秘密、加重誹謗等罪起訴林姓夫婦。
起訴書指出,林姓男子涉嫌在民國102年(2013)9、10月間,在宿舍、汽車旅館等地,用手機偷拍陳女在牀上裸趴等照片。林妻發現丈夫外與陳女外遇後,在臉書貼陳女的照片和公佈姓名,發表陳女有性病、色魔、婊子等文章,使不特定大衆得以觀看。
另一方面,林男得知陳女將與其男友結婚,就把偷拍的陳女裸照傳給她的男友,致其男友取消婚禮,而陳女再由友人告知,得知林妻在臉書貼的文章後,憤而提告。檢方偵訊時,林男坦承拍照陳女,但否認偷拍,辯稱他是要留紀念才拍照,還說陳女當時意識清醒;林妻坦承在臉書貼辱罵陳女的文章。
★圖片爲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