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場私埋斃死雞 嘉縣環保局移送法辦

環保局會同相關單位現場開挖,果然挖出大量腐爛屍袋,現場臭氣沖天。(嘉義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環保局會同相關單位現場開挖,果然挖出大量腐爛屍袋,現場臭氣沖天。(嘉義縣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環保局會同相關單位現場開挖,果然挖出大量腐爛屍袋,現場臭氣沖天。(嘉義縣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環保局會同相關單位現場開挖,果然挖出大量腐爛屍袋,現場臭氣沖天。(嘉義縣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縣朴子市某畜牧場民衆質疑有私自掩埋雞屍情事,上週環保局會同相關單位現場開挖,果然挖出大量腐爛屍袋,現場臭氣沖天,確認業者非法掩埋斃死雞在畜牧場旁自有農地,環保局認爲業者行徑惡劣,涉及行政刑罰,除裁處14萬罰鍰,限期清除所有掩埋雞屍,也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法辦

12月17日環保會同該畜牧場人員、陳情民衆、嘉義縣警察局及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等相關單位到現場開挖,發現斃死雞隻掩埋面積約爲長6米、寬7米、深3米,且斃死雞隻多以紅色塑膠袋包裹掩埋,業者非法行爲事證確鑿,事後家畜疾病防治所也已採樣送驗。

環保局表示,業者該行爲已涉及刑事責任,將由警察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2款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移送地檢署偵辦,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廢棄物再利用規定並涉及非法棄置裁處14萬4000元。

環保局要求該畜牧場一星期內提報該批廢棄物處置計劃送局核備,兩星期內將廢棄物除理完畢,並於清理時進行消毒作業,清理後再報請環保局進行開挖複查,確保所有廢棄物清除完畢;環保局重申,會持續採樣追查該掩埋場土壤地下水是否遭受污染,呼籲縣內所有工廠、畜牧場等業者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