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下龍鬚菜後吐出蟑螂頭 女客做惡夢怕吃菜…業者辯:椿象啦

▲▼食安人員現場稽查並未發現蟑螂,但已限期改善否則開罰。(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朋友8月底入住臺中市逢甲商圈商務旅館原本開心的享受早餐不料吃下一口涼拌龍鬚菜後,覺得有股怪味,吐出後赫然發現是顆蟑螂頭,儘管業者辯稱是椿象,且願意免費招待食宿賠罪,但陳女內心陰影,不但惡夢連連,連愛吃的蔬菜都不敢再碰,臺中市食安處已限期23日前改善否則開罰。

陳女表示,一發現吃到蟑螂頭後,馬上向現場人員反映,一名員工直說不好意思,急忙把這道菜收走,但她覺得員工們好像沒當一回事,中午退房時又向櫃檯提了一次,心裡愈想愈氣,離開旅館後再打電話抗議

她說,掛掉電話後不久,一名自稱是旅館顧問王先生回電道歉,王某詢問她身體有無不適,旅館願意賠償醫藥費,及免費招待食宿作爲賠罪。

不過,陳女仍然氣憤不已,不但常常夢到自己在吃蟲,連最愛吃的蔬菜都不敢吃了,她要求全額退費和精神賠償

業者表示,食物出現不該有的東西就是不對,雖然已表達歉意,但消費者無法諒解,他們會持續溝通,讓事件和平落幕。

臺中市食安處表示,8月29日下午接獲民衆電話反映,食用飯店早餐的涼拌龍鬚菜中,發現有疑似蟑螂異物,經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未見蟑螂出沒,檢視沙拉生菜亦未見異物,但已要求業者應加強蔬菜清洗,及加強制備流程的清洗,業者也表示,民衆所反映的異物爲椿象,已停止供應龍鬚菜。

食安處表示,針對業者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缺失事項,如未出示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冷凍庫結霜未清及食材存放方式不當等,當場責令業者23日前改善,並將派員再次複查,屆時未改正者,將可依法裁罰6萬以上2億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