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僞鈔洗劫應召女 白嫖狼判囚7年定讞結果竟落跑
李姓男子(中)涉嫌犯下3年前多起大臺北地區的白嫖強盜案,且專挑身材外貌姣好的日韓應召女下手,最高法院判囚7年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橫行雙北市的白嫖惡狼李哲維,涉嫌透過應召站找高檔日韓籍應召女性交易,以大量假鈔混充真鈔,再持空氣槍脅迫應召女,搶走金項鍊及護照、手機等財物,案發後他遭10萬元交保,去年他遭判囚7年定讞後,未到案執行,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沒入10萬交保金。可抗告。
38歲李姓男子在2018年初,利用應召女子擔心違法性交易不敢報警心態,在大臺北地區專挑外籍應召女,付假鈔騙色,再假冒警察或持槍恐嚇,洗劫財物。
2018年1月9日,李騎車到臺北市大直的汽車旅館,等林姓馬伕載送韓籍女子前往從事性交易,女子抵達後談妥2小時新臺幣3萬元價碼,李先付真鈔5000元,佯稱外出領錢,回房後以假鈔2萬5000元混充真鈔交給韓女。
韓女誤以爲是真鈔,與李性交易。完事後,李趁她在浴室盥洗,竊取她護照及2支手機,待她清洗完畢,李拿空氣槍搶走韓女脖子上金項鍊,騎車逃離現場。
韓女向旅館櫃檯求助,並告知馬伕,但擔心應召站被警方取締,要求旅館別報警。3天后馬伕在新北市被查獲,才供出日前這起白嫖案。警方發現,當時雙北市色情業者已有多人受害,但都沒報案,警方拘提李到案,並查獲玩具槍。
同年1月22日檢察官讓李男以10萬元交保,他交保金後獲釋放,他所涉的案件,去年7月21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加重強盜罪判刑7年確定,檢察官合法傳喚他未遵期到案接受執行,又拘提無着,檢方聲請沒收保證金,臺北地院裁定將他的10萬元保證金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