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條件談不攏! 妻朝丈夫潑化學液體害毀容
一名陳姓女子去年和廖姓老公約在旅館討論離婚事宜,不料,過程中雙方爆發口角衝突,她竟持裝有化學液體的保溫杯潑丈夫,結果丈夫的臉部、頭部等都有二度灼傷!而她辯稱是「正當防衛」,不過,桃園地檢署不採信其說詞,依傷害罪嫌將她起訴。
案發當天,廖男和陳女疑因條件談不攏,廖男就遭潑灑化學液體,後來也對妻子提出傷害告訴,全案因此曝光。而陳女則是供稱,曾被先生施暴,是先被丈夫潑灑,才反潑回去,「正當防衛」。
案經檢方調查後,廖男表示,自己身高較高,如果是自己先攻擊老婆,她根本沒辦法靠近。檢方認爲廖男受傷部位多屬點狀噴濺的局部微小傷口,難認定是他先攻擊,因此不採信陳女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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