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條件談不攏! 妻朝丈夫潑化學液體害毀容

妻朝丈夫液體導致灼傷。(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陳姓女子去年和廖姓老公約旅館討論離婚事宜不料過程雙方爆發口角衝突,她竟持裝有化學液體的保溫杯潑丈夫,結果丈夫的臉部頭部等都有二度灼傷!而她辯稱是「正當防衛」,不過,桃園地檢署不採信其說詞,依傷害罪嫌將她起訴。

案發當天,廖男陳女疑因條件談不攏,廖男就遭潑灑化學液體,後來也對妻子提出傷害告訴,全案因此曝光。而陳女則是供稱,曾被先生施暴,是先被丈夫潑灑,才反潑回去,「正當防衛」。

案經檢方調查後,廖男表示,自己身高較高,如果是自己先攻擊老婆,她根本沒辦法靠近。檢方認爲廖男受傷部位多屬點狀噴濺的局部微小傷口,難認定是他先攻擊,因此不採信陳女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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