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1分鐘罰50元、無條件配合加班...最摳同意書曝光

員工PO網爆:遲到1分鐘50元、無條件配合加班。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如果應徵到工作還得籤同意書,同意書內容寫着必須無條件配合加班、沒做滿一個月不支薪,這樣的契約會籤嗎?有員工在網路PO出這張同意書,指名這是出自高雄一家廣告公司老闆迴應,和勞基法有牴觸的部分會再改進。

廣告公司員工忙進忙出,一大早每個人手上就有工作,這間廣告看板公司規模不小,卻被員工踢爆不合理內規。員工PO出這張同意書內容包括:試用期3個月沒做滿一個月不支薪,無故不到1天扣3天工資,如果遲到1分鐘,50元就飛了;1個月休假超過3天以日薪計算,還要無條件配合加班,右下角要員工簽名同意。

爆料員工表示,「會加班的比較晚,尤其是外勤組,回到家都累了,隔天你說一定要準時,有些人難免會沒辦法,你不能拿坐在辦公室的人跟外面的人來比。」

►►►傳送第一手的新聞,鎖定《ET即時》粉絲團就對了!

不只員工抱怨連連,一般民衆看到這樣的同意書也傻眼。「那違反勞基法吧?不就頭腦不好纔會籤。」網路上更是一片罵聲,說一張同意書10幾條規定,少說有一半以上都不合理也不合法

廣告公司老闆蔡慧堂(上圖)今天迴應,「新來的學徒,他是不用做事的,他只是看而已,負責看,現在有種現象就是說,他來個幾天他就要跟你請薪資。」「一般我們是不希望遲到啦,我也不希望扣他們50元,團隊精神就是說,我一個人我沒辦法出去做事,我一組人就要4個,你晚來半小時等於我們4個人就要花2小時。」

資方勞工立場不同,老闆澄清,因爲公司需要的是技術層面,爲了團隊好做事才訂出規則,但這樣的同意書好幾項都和勞基法有所牴觸,公司願意和員工溝通討論再改進。(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刪除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