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奪46命 縱火婦喊判太重 反問幹嘛急蓋公園

高雄城中城大火釀四十六死慘劇,涉嫌縱火的婦人黃格格目前在押。記者張議晨/攝影

前年十月十四日凌晨二時許,黃格格與郭姓男友吵架,事後將點燃的淨香丟在一樓隔間沙發,釀成大火,檢方認定黃具故意犯意,依殺人、放火等罪起訴,但一審僅認構成放火罪,考量火警造成多人傷亡,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二審,昨天召開辯論庭,約十多名死者家屬、受害人出庭,許多死者家屬帶着親友遺照在旁聽席入座,希望法官正視家屬心聲,判黃死刑。

黃辯護律師由法扶指派,律師主張檢方僅因黃格格最後離開隔間,就認定她涉嫌縱火,她縱火動機不足,檢方無法舉證火是黃格格所放,仍做「無罪」答辯,黃格格則一臉輕鬆,問題均由律師迴應。

二審合議庭曾將黃格格送量刑鑑定,經臺灣司法心理學會評估後,認黃有高度再犯、低度教化可能,但黃的辯護律師主張臺灣司法心理學會專業力不足,請求再送凱旋醫院鑑定,未被合議庭採納。

法官最後詢問黃格格對科刑意見,黃卻脫口「城中城死了四十六人這麼快就拆掉,幹嘛急蓋公園」,被法官以「現在是問對科刑有沒有意見」打斷,黃格格最後表示「我覺得判太重」。

退庭時,被害人、家屬朝離去的黃格格破口大罵,狂譙「真想砍死她,罪責我來擔!」

檢方最後仍舉卷證資料,認爲黃是故意縱火,盼法官依殺人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