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潤涉詐遭判刑 自嘲當網路乞丐求生機
成潤(右)19日晚間參加所屬的「合名娛樂」尾牙,他的老闆陳熙之也是演員。(林淑娟攝)
48歲本土劇男星成潤去年8月涉泰國房產逾6億元吸金案,遭判處5年有期徒刑,須繳回犯罪所得約287萬元,負債累累的他,因繳不出錢而提上訴。成潤19日晚出席所屬「合名娛樂」感恩餐會,身兼主持賣力唱跳。
對於被控詐騙,成潤以「誤觸法網」形容,覺得是個經驗,現在努力賺錢想辦法還錢,去年12月起開始經營自媒體,在抖音做娛樂直播賣唱,「講難聽點就是網路乞丐,講好聽是網路的街頭藝人。」目前先以此求生機。
成潤坦言,官司是目前最難過的一關,這一課讓他學很大,「第一次覺得船到橋頭不會直。」他說,當初抱着打工心態,沒想到變成這樣,「肯還就好討論,或許能爭取緩刑,還不出來就可能要被關。」是否有請老闆出手相救?成潤含糊說:「我們有討論。」
這近2個月在抖音直播,一開始是標榜唱歌主播,後來就變搞笑主播,「去年12月賺了約3萬多臺幣、1月至今約有5萬臺幣收入。」他初步構想是把直播當演藝生命賣力做。
至於之前投資的熱炒店「馬場18」,他稱不會再開實體店,因曾經歷沒洗碗工、沒店長也沒算錢的,嘆缺工嚴重,1小時180元也找不到人,他就這樣蠟燭兩頭燒,拍戲兼洗碗洗了2個月,去年8月跟股東商量後索性認賠轉手,「我投資3股,1股賠了近300萬,前後經營才1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