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並非開綠燈 稱一切依法辦理!總統府函 馬吳赴中港澳520解禁

總統馬英九、前副總統吳敦義今年5月20日,赴中港澳交流,不必再行前申請覈准,返臺後申報即可。圖爲馬英九(右)與吳敦義(左)2012年就職茶會畫面。(中央社

前總統馬英九、前副總統吳敦義今年5月20日,赴中港澳交流,不必再行前申請覈准,返臺後申報即可,被外界解讀是「總統府馬吳開綠燈」,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昨天表示,一切依法辦理,若前往中國,返臺後應向總統府申報。

馬英九、吳敦義2016年5月20日卸任後,因正副元首爲涉密人員,受《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出境管制3年,原本應在2019年5月10日解禁,但在綠委主導下,立法院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刪除涉密人員退離職後可縮短出境管制期限規定,並明定管制時間最長達6年。

馬、吳當時召開記者會,對蔡政府表達不滿,馬英九還形容這是「羞辱性行政處分」,批蔡英文侵犯他的遷徙自由和言論自由。吳敦義因遭境管,無法在2019年出席國共論壇,批評蔡英文因人設事,枉顧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國共論壇迄今,也未再辦理。

當時的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管制並不等於完全限制,只是需要依法提出申請;唯有部分機敏地區纔會有不同的做法,但基於國家機密保護及國安整體利益考量,本就必須謹慎處理。

總統府近日研議後發函馬英九、吳敦義等,管制期限延長到2021年5月19日,而不是2022年5月19日,因此被解讀爲「開綠燈」。馬英九辦公室昨對此不表評論

張惇涵表示,總統府依照修法精神,將重要涉密人員的出境管制期間延長2年,至今年5月19日,無論國民黨民進黨執政時期政務人員皆一體適用,出境管制期間屆滿者,若欲前往中國,仍必須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辦理,返臺後應向總統府申報。

張惇涵指出,總統府涉密管制人員的出境管制,皆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總統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人員出境管制作業規定》辦理。實際上,總統府也曾依照相關法規程序,多次同意馬前總統、吳前副總統,於卸後出境至非中國及港澳地區。

張惇涵表示,現任者在未來卸任後,也必須適用相同的法律標準,皆是以更嚴謹方式,保護國家機密、確保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