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投保回扣或其他利益,中國人壽保險、太平人壽等濰坊分支機構被罰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濰坊監管分局開出“罰單”,因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中國人壽保險、太平人壽、德華安顧等保險公司的多家分支機構被罰。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濰金罰決字〔2024〕22號)顯示,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中心支公司開發區營銷服務部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濰坊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對其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另據濰金罰決字〔2024〕23號、濰金罰決字〔2024〕24號,時任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中心支公司開發區營銷服務部客戶經理賈力軍、時任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中心支公司開發區營銷服務部副經理(主持工作)寧皓勝,因對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中心支公司開發區營銷服務部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負有責任,被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

此外,據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濰金罰決字〔2024〕19號)顯示,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濰坊市奎文支公司因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濰坊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對其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時任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濰坊市奎文支公司總經理周磊、時任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濰坊市奎文支公司保險代理人管愛芬負有相關責任,被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德華安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濰坊市坊子支公司因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並且誘導投保人不履行保險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被罰款10萬元。另據濰金罰決字〔2024〕17號、濰金罰決字〔2024〕18號,相關負責人孫桂蓮、張亞男,被警告並處罰款2萬元。

同樣被處罰的,還有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中心支公司。因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並且誘導投保人不履行保險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濰坊監管分局對其罰款10萬元。此外,時任該公司本部營服經理(主持工作)劉建建、保險代理人潘園園,被警告並處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