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美材、雄獅違反內控規定 證交所各開罰5萬

證交所指出,誠美材因印鑑使用管理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核有缺失,依「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覈作業程序」規定,對公司處以違約金5萬元,並函知誠美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後續將持續追蹤其改善辦理情形。

另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之資通安全檢查及衍生性商品內部控制經核有多項缺失,已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5條第2項及第14條第1項與「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9條第1項及第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證交所依「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覈作業程序」第9條第2項規定,處以違約金5萬元,後續並將持續追蹤其改善辦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