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貪2次性招待」能過關?媒體人疑有內幕:檢方鋪好後路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控在南市府任職期間接受性招待,南檢15日偵結起訴求處重刑。(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去年遭爆於臺南市政府任職期間曾多次接受業者性招待,因查無不法事證而簽結,臺南地檢署去年2月重啓調查,15日偵結起訴,建請從重量刑。對此,媒體人謝寒冰表示,檢察官的重點是放在「妨害風化」,指陳2次接受性招待、貪污2.4萬元,其餘10次只是性交易,這是在帶風向,最終可能輕判幾個月、交罰金就能脫身。

謝寒冰16日在政論節目《庶民大頭家》表示,對於外界猜測檢方建請「求處重刑」,陳宗彥這次會倒大楣,但檢察官的重點是放在「妨害風化」,提到陳宗彥有過12次由酒店業者安排的性交易,其中2次沒付錢是業者招待,犯罪所得2.4萬元,其餘10次則只是性交易。至於陳宗彥圖利廠商的部分,反而寫在後面。

「這代表檢察官在帶風向」,謝寒冰表示,到最後可能只是用陳宗彥「性交易」、「妨害風化」、貪污2萬4千元,輕罰幾個月就過關,其他圖利廠商的通通說查無實證,陳宗彥就能脫身了,畢竟現在陳宗彥也是在民間企業當董事,過得很好。

謝寒冰認爲,檢察官是在故意幫陳宗彥和賴清德洗地,讓陳早點脫身,如果檢察官是真的希望法院重判陳宗彥,就不會寫「求處重刑」,而是會具體求刑關多少年,因爲貪污罪可以判很重,可以寫具體求刑15、20年,所以檢方說法是幫陳宗彥留了後路。因爲賴清德身邊沒有多少值得信任的心腹,陳宗彥長期是賴的左右手,本來有機會接任政院副秘書長,所以現在趕快用一些小案子三審定讞、交點罰金,案子就過去了,陳宗彥就能復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