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遞件投案? 陸委會回儘快行動
陳同佳(左)來臺投案問題近日引起爭議。圖爲陳同佳2019年出獄時照片。(新華社資料照片)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宣稱會在本月赴臺灣投案,未料陳同佳投案的方式卻引爆臺港政府口水戰。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天重申,陳同佳與港府「拿回初心」儘速與我窗口聯繫,另外,若陳同佳欲透過我駐港辦事處遞件投案也可行,「那就趕快具體行動」。
陳同佳來臺投案一事越演越複雜,香港保安局聲稱港府從未與臺灣成立任何聯繫窗口,但陸委會卻反駁去年10月早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要求陳同佳投案應聯繫我窗口。這起案件,從應是相對單純的殺人犯投案上升至官方政治角力。
邱垂正昨天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被連番追問投案細節,他表示,我方一再重申會依法將殺人嫌犯繩之以法,還給被害人及其家屬公道,實現司法正義,如果犯嫌確定要來臺灣面對司法,可以透過聯繫窗口聯絡,我方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處理。
他呼籲犯嫌及港府具體行動,儘速與我窗口聯繫,關鍵在於陳嫌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至於港府或者是犯嫌代理人,各種投案的前提或是假設性的說法或模式,本會沒有進一步說明或評論」。
若是由陳同佳親自到駐港辦事處現場遞件辦理來臺手續等,是否也算是投案?邱垂正答覆「那就趕快具體行動」。另一方面,臺灣藝人歐陽娜娜登上大陸央視「十一國慶」晚會,與衆多歌手合唱《我的祖國》歌曲,對此,邱垂正表示,臺灣藝人蔘加了具有政治意涵的中共國慶晚會的活動不恰當,也辜負了臺灣社會對其愛護與支持,我方已經表達嚴正立場,也相信社會自有公評。他說,對於個別藝人的行爲,陸委會正協同主管機關文化部研商有無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並進行後續處置。
陸企、陸媒 輪替仍受阻
受到疫情和政策影響,許多派駐在臺灣的大陸企業幹部、大陸媒體記者無法正常進行人員輪替。大陸官媒《人民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駐臺記者,昨日二度參加陸委會例行記者會,再就此事詢問政府政策和態度。
邱垂正表示,已向駐臺陸媒主管機關文化部反映,但文化部還沒有回覆。他指,總體而言,還是得配合防疫政策,考量各類人士入境的實際人數跟需求迫切性,本於分流、分衆、有序的原則,逐步調整相關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