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兩週 陸委會:窗口已備好「委任律師可直接聯繫」

陳同佳10月23日刑滿出獄。(圖/路透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在香港獲釋已超過兩週,仍未來臺灣投案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7日表示,臺灣已經建立好投案窗口,陳同佳與委任律師可直接聯繫臺港也將持續溝通。

邱垂正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陳同佳投案的相關事項仍在溝通中,投案窗口與相關機關都已經做好準備,一切依法行政,請香港方面依照承諾,讓陳同佳早日投案,或者也可請陳同佳、家屬,以及委任律師直接聯繫窗口。

▼陸委會、內政部法務部上月針對陳同佳案共同召開記者會。(圖/記者蔡紹堅攝)

此外,香港尖沙咀一間鐘錶行日前傳出搶案,兇嫌爲臺灣人,得手兩支價值99萬港元(約384萬元新臺幣)的手錶,並於犯案當日飛回臺灣。

邱垂正表示,根據港澳關係條例43條第一項第3款規定,臺灣人民在港澳地區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刑法規定,因此,本案雖在香港發生,臺灣仍有司法管轄權

邱垂正指出,香港警務處已經與臺灣刑事局聯繫,「只要港方提供案情資訊政府一定辦到底,也歡迎被害者向臺灣報案。」

邱垂正還說,陳同佳案與鐘錶行搶案,都顯示沒有司法互助打擊犯罪,臺港都可能成爲犯罪天堂,「不管是臺版、港版陳同佳,我們都要讓他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