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將滿一年 管浩鳴:至今仍未能取得入臺簽證
港女殺人案犯嫌陳同佳去年10月23日在港出獄,曾表明將赴臺投案,現已即將屆滿一年,但一直協助他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20日表示,陳同佳目前爲止都未能取得入臺簽證,正在等候臺灣律師方面的消息。
管浩鳴上週曾赴臺北駐港經濟文化辦事處遞交文件,疑爲陳同佳辦理赴臺簽證,但傳出被辦事人員拒收,未能完成辦理。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上週曾表示,陳同佳案涉及臺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必須先完成相關法律程序,並由臺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纔有陳嫌來臺入境問題。
邱垂正還說,在本案上,香港政府於法於情於理,都有責任和義務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再次呼籲雙方政府能「坐下來好好的談」,港方應負起本案應有責任,儘速商討解決之道。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則說,香港的司法互助條例不適用於臺灣,特區政府不可能違反法律,就陳同佳案向臺方提供有關證據,「臺灣當局在明知香港沒有法律容許港臺兩地進行司法協助和移交逃犯的情況下,仍不斷髮表不負責任的言論,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