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再現?臺男港搶劫後逃回

10月23日,陳同佳香港壁屋監獄獲釋。(中新社

臺男至香港搶劫後返臺。圖爲港警偵辦珠寶劫案示意圖。(中新社資料照片

香港《南華早報報導,上月初有一名臺籍男子持槍打劫尖沙咀一家鐘錶行,搶走2只價值99萬港幣手錶案發後逃回臺灣,刑事局昨已主動向港警洽詢,港警初步提供臺人涉案資訊,由於嫌犯因觸犯本刑3年以上的刑責,我方依法追訴權,並全力偵辦追緝中。

港媒指該名臺嫌是繼陳同佳之後,第2個因爲港臺之間沒有引渡條例和正式司法互助關係而受益的犯罪人。法務部對此強調,根據港澳條例規定臺灣地區人民在香港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適用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此案正由高檢署聯繫警方釐清事實及所涉罪嫌,積極偵辦中。

陳同佳投案前發生

法務部表示,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臺嫌若確涉及強盜罪嫌,我國即具有司法管轄權,將依法訴究,繩之於法。法務部再呼籲港府應提供相關在港證據,共同打擊犯罪,不讓犯罪之人再度逍遙法外。

警方指出,先前從未有臺嫌在港打劫案例,此案發生在陳同佳有意來臺投案前,現在卻被港媒比喻成臺版陳同佳,恐怕連嫌犯也始料未及。若港警回覆證實是臺嫌涉案,我將會請求港警提供犯罪事證,進行偵辦與追緝。

嫌犯持空氣槍脫逃

港媒報導,上月6日有一名假扮日本顧客的男子,在尖沙咀持槍搶劫一家鐘錶行,搶走2只價值達港幣99萬元、約臺幣389萬元的手錶。店員追出與嫌犯發生扭打過程中,嫌犯的槍掉在地上,後證實是把空氣槍。嫌犯脫逃後,隨即搭計程車前往機場,持臺灣旅行證件逃往臺灣。

其實去年7月尖沙咀另家珠寶鐘錶行,也曾遭3名歹徒分持牛肉刀、鐵錘及伸縮警棍闖入打劫,搶走33隻手表和6條手鍊總值約2310萬港幣。港警查出嫌犯透過邊境口岸贓物帶往內地,於是通報深圳公安協查,公安在深圳逮捕3名香港籍主嫌,並將3嫌送回香港受審,港警亦逮捕多名銷贓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