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替東奧正名公投催票「政府有責提國際訴訟」
▲陳水扁。(圖/記者張一中攝)政治中心/綜合報導國際奧會日前來函關切九合一選舉24日將進行「東京奧運臺灣正名」公投,前總統陳水扁8日表示,東奧正名公投案若通過,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爲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的必要處置,不能把責任全推給中華奧會。扁並強調,只要公投過關,爲實現公投內容的必要處置,那就是政府的責任,包括在洛桑法院提起訴訟。
陳水扁透過臉書「新勇哥物語」說,2020東奧正名盼以「臺灣」名義參加奧運。不過國際奧委會(IOC)曾在今年5月4日來信,強調IOC執委會已做出決議,不予覈准「中華臺北」名稱變更。這樣還有必要力挺公投通過嗎?
扁說,1981年簽訂「洛桑協議」之前,我國曾用三次臺灣(1960、1964、1968)之名參加奧運。甚至1976年蒙特婁奧運,加拿大要求我國以「臺灣」之名出賽,但我方拒絕而退出。可見參加奧運的隊名、隊旗、會歌都是可以改的,我們如向國際奧委會申請變更,這是我們的權利,只要國際奧委會同意就好。
扁呼籲支持者,在11月24日務必要領東奧臺灣正名公投票,全力支持並幫忙拉票。只要公投過關,爲實現公投內容的必要處置,那就是政府的責任,包括在洛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