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美花蓮市公所講座 談文創產業價值與智財權

花蓮文化局長陳淑美在花蓮市公所三樓禮堂,舉行「文化創意產業價值智慧財產權」爲題講座。(圖/花蓮市公所提供)

記者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文化局長陳淑美於20日下午在花蓮市公所三樓禮堂,舉行「文化創意產業價值與智慧財產權」爲題的講座,公所各級主管同仁都到場聆聽,期間談及花蓮縣文化局對花蓮在地文化相關業務之推廣,如閱讀、石雕藝術…等,陳淑美強調,文化權屬於全民所有,並非只是菁英階級學院派所獨有,每一位公民都能享有文化產品精神所帶來的快樂、滿足。

魏嘉賢市長致詞時表示,非常感謝陳淑美局長撥空前來花蓮市公所演講,爲市公所的主管、同仁帶來許多有價值的啓發,讓我們去思考公部門角色該如何更加的爲民衆着想,因爲市公所比較常處理民衆實質上的需求與困難,文化局則是豐富了民衆的精神層面,從中該如何讓公部門彼此協力合作,是我們必須去努力學習課題

陳淑美在演講中提到,文化屬於一個國家的軟實力,相對於硬實力(軍事、經濟、外交)而言,軟實力不僅需要長久的時間去耕耘,更需要國家不斷的推動,讓人民的知識、文化水平提升,纔會具有良好的國際競爭力;陳局長以前內政部長鴻源曾說過的一句話爲例,「我們國家的面積儘管是一個小國,但我們擁有大國的DNA」,這說明了文化軟實力的重要性,近幾年花蓮縣文化局致力推廣閱讀,透過閱讀免奔波的「通借通還服務」,增加書本流通率,形成龐大的知識流,提升花蓮縣市民衆的閱讀風氣

七月即將到來的國際石雕藝術季邁入第11屆,儘管石雕屬於小衆藝術,陳淑美也積極地協助推廣,她說,每一位石雕藝術家白天爲生活努力工作,晚上不改其志的進行藝術創作,每當聽說哪一位藝術家的作品成功賣出後,都會爲他們感到開心。

陳淑美強調,爲了落實使用者付費、藝術消費有價,經常在協助策展或參訪時都會有藝術家要贈送藝術品,但都非常堅持要用錢買下來,不僅是對每一件藝術作品價值的肯定,更是對藝術家創作精神的尊重;爲了石雕藝術的推展不遺餘力,更發行了中、英文並列的「石雕季刊」,協助這些藝術作品的行銷,讓世界看見花蓮的藝術創作之美。

最後陳淑美也強調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相較於傳統財產的概念,智財權屬於無形的有價資產,讓許多人在不知不覺中侵犯到他人的智慧財產權而不自知,無論是商標專利著作權積體電路佈局營業秘密等,都屬於智財權的範疇,陳局長也提醒在場聆聽的公所主管、同仁以及鄉親朋友網路上的圖片、音樂電影或是程式幾乎都受到智財權的保護,儘量避免下載未經授權的檔案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