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慘了! 養豬場貸款上億 司改黨向邢泰釗告發圖利

陳冠廷的養豬場被嘉義縣議員何子凡檢舉疑涉違規排放養豬廢水,環保局將派員稽查。(何子凡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最高檢察署。 (本報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遭爆以兒子陳冠廷名義貸款1億元蓋養豬場,引發軒然大波,「司法改革黨」黨主席張靜律師、資深媒體人黃越宏認爲 農委會、竹崎鄉農會辦理陳氏父子貸款案時疑涉違法超貸等情事,11日前往最高檢察署向檢察總長邢泰釗告發陳明文、陳冠廷、農委會承辦人、竹崎鄉農會總幹事涉嫌圖利、背信等罪,請求檢方儘速傳喚陳氏父子等人偵辦。

告發狀指出,立委陳明文於2011年間以新臺幣3000萬元購買嘉義縣竹崎鄉山子門段61-3、61-6及61-7地號共3筆土地,該3筆土地原本是舊式養豬場陳明文買下這3筆土地後登記在兒子陳冠廷名下。

但不久這3筆土地竟先後於2011年11月25日、2022年4月22日及2023年4月21日分別向竹崎鄉農會設定抵押貸款新臺幣2500萬元、9200萬元及1900萬元,合計設定抵押貸款1.3億元。

陳氏父子竟能將價值3000萬元之土地,貸款1億多元,陳明文雖稱其申貸7280萬元,但不論1億多元或是7280萬元,都涉及特權超貸,更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非法申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百億基金輔導」獲得輔助金,內情不單純,涉有官員圖利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犯行。

張靜、黃越宏質疑,竹崎鄉農會處理陳氏父子貸款案,爲何值錢建物不設抵押,是否涉有超額貸款?有無涉犯背信犯行?農委會「百億基金輔導補助款」明定公職人員不得申請,爲何陳家父子能夠違法取得?是否涉及圖利?請求檢方 儘速介入偵辦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