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蘭住處沒留李宗瑞毛髮 檢疑另有共犯
臺北地檢署偵辦李宗瑞涉迷姦偷拍案,檢察官26日到彰化李家友人陳美蘭的住處,以及她交保後住的臺中住處搜索,查扣大批證物。李宗瑞8月23日晚間投案、陳美蘭同日自首,均供稱李被通緝期間,都住在彰化陳的住處,但檢警在陳家採集到的毛髮,卻沒有李的檢體,懷疑兩人未吐實,而另有共犯。
李宗瑞案起於去年7月,李的一名前女友和她的胞姊指控被李下藥迷姦,檢方訊後以李涉性侵重罪向臺北地院聲押,但法官認爲罪證不足,將他無保飭回。然而檢方在偵辦期間發現,李宗瑞藏有一批偷拍的性愛光碟,片中女子多達數十人,其中不乏疑似遭下藥迷姦,由於傳喚、拘提李未到,檢方不但發佈境管,也在今年8月1日發佈通緝,時效至139年2月1日爲止。李在逃匿23天后,在8月23日晚間投案。
李和陳在投案、自首後供稱,李逃匿期間都住在陳的彰化住處。陳美蘭曾是保險員,比李大20歲,在訊後被檢方諭令以12萬元交保,她供稱兩年前在飯局認識李宗瑞,兩人是朋友,而7月底李突然來訪,她從媒體才知道李因涉案被通緝,但因擔心李想不開,才讓他住下來。
不過,警方在陳美蘭的彰化住處沒發現李宗瑞的毛髮,加上外傳陳美蘭的臺中住處登記人是「李嶽蒼」(與李父同名),懷疑李可能只在陳家短暫停留,甚至根本沒住過,而另有共犯。檢方於是26日搜索陳在彰化、臺中的住處,並當場召開臨時偵查庭,傳喚陳美蘭和一名證人說明。
據指出,陳美蘭在臺中市南屯區「海德堡」的住處,所有人不是李父李嶽蒼,但李父在該處另有一戶。另外,李宗瑞平常攜帶兩支手機,分別是黑莓機、iPhone 4S,並用來拍攝性愛畫面,但手機在他投案後卻失蹤,檢警搜索陳的兩處住所都沒有找到,懷疑失蹤的手機內有其他被害人資料,且可能與藏匿他的共犯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