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不報告私煙案被批可恥!府:憲政慣例

總統秘書長陳菊。(中時資料照)

法院財委會今天邀相關單位報告煙案,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未出席,遭財委會召委費鴻泰痛批「可恥」。總統府表示,府秘書長依憲政慣例是在立院審查預算和相關法案時出席, 也不幹干預軍職人員事務,對於私煙案,蔡總統已指示國安局長邱國正負責。

財委會今天邀請財政部部長蘇建榮、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國安局長邱國正等人率中華航空董事長謝世謙、華膳空廚董事長葉菊蘭報告「108年7月總統專機違法走私煙品案相關調查處分及改善作爲」並備質詢,不過陳菊和葉菊蘭都未出席。

總統府表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一款規定,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法機關行政院而非總統府或總統幕僚。府秘書長除於立法院審查本府預算案及審查本府主管法案時列席備詢外,不應立法院之邀進行報告,以符憲法規定與憲政慣例。

府方舉例,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前秘書長楊進添就兩公約、廣大興案事項,前秘書長曾永權就甘比亞斷交案,都曾受立院相關委員會邀請,也都依相同憲政慣例、以府函婉復不予列席。

府方指稱,雖然基於憲政慣例,總統及府幕僚不必出席委員會,但基於對立法院的尊重,府方委由副秘書長施克和率政風處長至財委會向委員說明。

有關特勤人員涉私煙案,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府方表示,依照總統府慣例,秘書長不干預軍職人員事務,總統也已經指示國安局邱國正局長主責私煙案的行政調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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