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我需要一個尊重。網友:你等不來了
最近,有網友扒出陳冠希現狀,開潮牌店、辦藝術展,年入千萬美金,女兒一年光喝水就要20萬......
很難想象,這是被娛樂圈封殺了十幾年該有的狀態嗎?不應該很落寞嗎?不應該家徒四壁嗎?
當看到他和漂亮的名模老婆擁抱在一起,衆人更是納悶,這女人膽子這麼大,竟然還敢跟這麼一個臭名昭著的劣跡男藝人在一起?還笑得這麼燦爛?
有些人清楚陳冠希的“那件事”,有些人聽說過“那件事”。
即便了解了事情發生始末,還是鮮少有人會替他發聲。
即便能夠客觀地辨別到底誰纔是始作俑者,也沒人敢站在他一邊。因爲,這個人被媒體罵得太慘了。
這就好像一隻穿巷而過、人人喊打的老鼠,誰敢說老鼠無辜?
陳冠希:我需要一個尊重。
網友:你等不來了。
01
陳冠希的父親人稱九哥,是香港有頭有臉的商界人物。母親是加拿大華裔,也是名門出身。
九哥在娛樂界頗有些人脈,與成龍稱兄道弟,梅豔芳、張國榮也都是家中常客。
陳冠希9歲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但因爲害怕兒子受到傷害,離婚實情被他們瞞了下來。陳冠希直到14歲才發現,父母已經離婚5年了
他瞬間有了被欺騙的感覺,連帶着書也讀不下去了。
上高中的時候,陳冠希感到很迷茫,不知道自己將來能幹點兒什麼。
1999年的一個暑假,陳冠希到香港找父親,意外被選角導演相中,拍攝了一支廣告。後來又被成龍經紀人看中,邀約他去拍電影。
當時,陳冠希回溫哥華找母親商量,母親鼓勵他“就去做吧,這可能是你唯一賺錢的機會了。”
簽下合約的陳冠希被公司送去日本,接受了6個月的培訓,練習唱跳、日文、國語。
回來後的第二年,陳冠希拍了人生第一部電影《特警新人類2》,一夜成名,還獲得了當年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新演員獎提名。
同時,他發行了同名EP《陳冠希》,宣告在樂壇出道。併成功拿下十大中文金曲最受歡迎男新人獎金獎,和香港唱片銷量大獎全年最高新人獎。
可謂風光無限,人生瞬間攀升至了頂峰。
他花了200多萬,買了輛法拉利,開了十次就轉手賣掉了,覺得不適合自己。
他去東京旅行,3天花了50幾萬。
但一切發展得太快了,總讓他有種不真實的虛無感。
尤其在和公司發生了一些理念碰撞之後,陳冠希越來越不開心,感覺自己像個“傀儡”,甚至是“奴隸”。自己提出的想法,總被人無視。
很多人說他矯情,有機會掙那麼多錢,當個“傀儡”又如何?
但也許是自小在國外長大,陳冠希特立獨行慣了,突然之間被人安排着一切,就很鬱悶。
02
2008年以前的陳冠希,憑藉幾部經典影片迅速走紅。
在《無間道》中,他扮演少年劉建明。雖然戲份不多,但對眼神有着很高的要求。
導演劉偉強因爲見陳冠希在拍攝時,無精打采,一副沒睡醒的樣子,遂出其不意地給了他一巴掌,一下子把陳冠希打醒了。
不但醒了,還差點兒打急眼了。陳冠希本來就年輕氣盛,突然間捱了一巴掌,心中的火氣一下就躥起來了,揚言“再打就翻臉”。
但折騰了這一下之後,陳冠希在鏡頭前展現出的眼神,正是導演所期待的。
劉偉強後來在執導《頭文字D》時,再次想到陳冠希,讓他扮演其中一個重要角色——高橋涼介。這部戲也讓陳冠希再次圈粉無數,被評價爲“帥到犯規”。
合作過幾次之後,陳冠希也和劉偉強結下了深厚的情誼。
2006年底,陳冠希又主演了《狗咬狗》,扮演一名殘暴的殺手。該片在第九屆多維爾亞洲電影節上,獲得亞洲動作單元最佳影片獎,併入圍東京電影節。
陳冠希對於不同類型角色的塑造能力,得到了廣泛認可。從痞帥小生到冷酷殺手,從街頭混混到職業賽車手,他都能給人以很強的代入感,爲影片增色良多。
除了個性鮮明的熒幕形象,陳冠希還顯示出獨特的音樂天賦,算是香港嘻哈音樂的引領者。
自小受西方文化的薰陶,陳冠希將Hip-Hop視爲一種精神,一種生活方式。見證了這種音樂形式,從一開始的小衆文化逐漸躋身於主流文化之一的演變過程。
不知不覺中,陳冠希已經成爲香港娛樂圈的頂流。
當年,他和謝霆鋒、金城武、吳彥祖共享亞洲四大頂級帥哥之名,也成爲了萬千少女的美夢。
人氣王陳冠希還獲得了一衆女星的青睞。但令他萬萬沒想到的是,自己的多情即將帶來顛覆式的毀滅。也就是後來在娛樂圈掀起千層浪的“泄照”事件。
03
2008年初,在電腦送修過程中,陳冠希和女星們的私密照片遭泄露,一傳十,十傳百,最終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不堪入目的照片讓陳冠希的形象徹底崩塌,成爲衆矢之的。粉絲紛紛離他而去,媒體全部將矛頭指向他,還同時挖出他很多緋聞、黑料。
同時,這件事涉及到很多當紅女明星,形象受損,演藝生涯也遭到重創。
陳冠希被輿論推到了風口浪尖上,人人可誅之。
網友一邊痛罵陳冠希“不要臉”、“大惡魔”、“禍害女生”......
一邊左右環顧,拉上窗簾,偷偷下載瀏覽照片,嘖嘖稱奇......
輿論像一把把利劍,從四面八方刺向陳冠希。即使警方將照片泄露的程序員捉拿歸案,人們仍舊將一切過錯歸結於陳冠希。
彷彿一個小人物根本不值得他們多費口舌,只有使一個大明星節節敗退,方能顯示出他們的非凡實力。
陳冠希終於舉白旗投降了。他召開記者招待會:
“我再次向所有受害者及我的家人,和所有香港人道歉。希望今天以後,我能得到大家的原諒。”
“我將無限期退圈。”
被“判刑”之後,陳冠希飛往了美國,但退圈和逃離並沒有讓他獲得諒解。這件事的影響力一直都在。
他想匿名給慈善組織捐款,但卻遭到了拒絕,“算了,這對我們來說是負面新聞”。
他參加香港馬拉松,取得了出色的成績,卻被組委會告知“成績不作數”。
他去參加音樂節,卻被主辦方boss公然羞辱。
他在國外拍片,扮演其中一個小角色,即使影片都不在國內上映,但有些場景要在國內拍攝,需要拿到國內的許可。就因爲陳冠希的參演,國內不發拍攝許可證。
導演問他:“你是殺過人嗎?”
2015年,陳冠希在紀錄片《觸手可及》中,有談及自己對於過去經歷的體會:
“總有人問我,如果能夠回到過去,你會不會想要改變?”
“我說不會,我知道有一些不開心的事情發生過,但那不是我黑心故意去做的。”
“從原來應有盡有,到後來一無所有,我在那個過程中找到了我自己,找到了生命的意義。”
雖然目前看來,陳冠希復出娛樂圈的希望很渺茫,但他的生活一直很忙碌。
一半的時間和精力用在自己創建的潮牌上,另外一半用來製作音樂、鑽研藝術。
女兒的到來,改變了他很多。因爲自己從小就缺少一個完整的家,他要在女兒身上,彌補自己曾經的遺憾。
他儘可能地給女兒最富足的生活,最好的愛,最長情的陪伴。正因爲自己經歷過黑暗,他希望女兒永遠身處光明。
其實,是否能真正得到原諒,得到赦免,對陳冠希來講,可能已經沒有太多意義了。
但,客觀地給予評價,真的有那麼難嗎?
“依舊活着”和“已經死去”,二者之間的界限有時並沒有那麼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