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春聲:饒平置縣過程考略

提要:在方誌、正史等史料中,饒平置縣年份記載頗有不同,之所以出現這種情形,是與當時當地社會轉型的複雜狀況直接關聯的,需要對一個較大的地方歷史背景進行考察才能判斷出現不同記載的真正緣由。明代中葉廣東潮州府新建饒平縣的過程,實際上是當時更大範圍的地域社會轉型過程的一部分,各種文獻關於建縣年份的不同說法,反映了時人和後人對該複雜歷史過程記憶的差異。

關鍵詞:潮州 饒平 析土置縣 歷史記憶

廣東省饒平縣建於明代成化年間。關於其置縣的具體年份,在地方誌和其他史料中則有成化十二年(1476)、十三年、十四年等3種不同的記載,甚至在同一方誌中記錄有兩個不同的年份。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與饒平建縣之初地方社會轉型複雜的歷史情形有關,也反映了傳統時期不同人羣對當時的歷史環境下,在粵閩交界“濱海倚山”的莽荒之地設立一個新縣份篳路藍縷過程記憶的差異。現筆者簡要考述如下。

一 置縣的緣由

饒平置縣的年份及其緣由,正史中最早的記載見《明憲宗實錄》:

成化十二年十月……甲申……析廣東海陽縣地置饒平縣。先是巡撫都御史朱英奏,海陽縣地境廣闊,難於管束,欲於絃歌等都,地名左嶺開設一縣。行令巡按御史及三司官會勘,以爲宜。至是立縣,名饒平。其原設三河、黃岡二巡檢司,三河、黃岡二驛,三河遞運所,大城倉,河伯所在其地者,俱以隸之。

明代關於實錄編修有相當嚴謹的制度。《憲宗實錄》在憲宗皇帝去世次年(弘治元年,1488)即開始編修,歷時4年完成,依據的主要是諸司部院所呈繳的章奏、批件等第一手檔案資料。在州縣建置、官員任免這類屬於朝廷事權的事宜上,實錄的權威性要優於其他史料。應該講,成化十二年爲朝廷批准饒平置縣之年,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

《實錄》中提到朱英建議置縣的緣由是“地境廣闊,難於管束”,這方面的情形,在時任廣東鹽課提舉的前翰林院侍讀學士江朝宗所撰之《新建饒平縣治記》中有更加詳細的闡述:

饒平縣新建,所轄八都屬嶺東潮州府。府之屬有邑曰海陽,距海陽二百餘里有地曰三饒,上饒、中饒、下饒是也。濱海倚山,其氓僄悍,一或倡之,彼此響應。昔嘗不軌,朝廷命將帥師征剿,餘習尚存。故於軍國之需,賦稅之徵,梗化自恣,衍期弗至。成化丁酉,都察院右都御史朱英奉命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因昔參議廣東,嘗平嶺表程鄉叛賊,秥知三饒地勢民情,自是毅然曰:“民之所以梗化者,由僻遠官府,政教弗逮故也。百里之外,當立縣治,矧數百里乎?”乃因前巡撫副都御史吳琛疏三饒設縣之狀,遂覈實以聞。上可之,名曰饒平。

江朝宗所講饒平建縣之前“濱海倚山,其氓僄悍,一或倡之,彼此響應。昔嘗不軌,朝廷命將帥師征剿,餘習尚存。故於軍國之需,賦稅之徵,梗化自恣,衍期弗至”的情形,在當時粵閩交界的韓江中下游地域應屬普遍現象。明代中葉以後,該地區進入具有關鍵性意義的轉折時期,與包括“倭寇”“海盜”“猺亂”“山賊”在內的一系列地方動亂事件相聯繫,地方行政區域重新劃分。成化至崇禎年間,該地區原有的10個縣被分拆爲21個縣份。饒平置縣只是該進程的一部分。

江朝宗的《新建饒平縣治記》有一處明顯的錯誤,就是誤記朱英就任兩廣總督時間:“成化丁酉,都察院右都御史朱英奉命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成化丁酉爲成化十三年(1477)。而根據《明憲宗實錄》的記載,朱英實際上是成化十一年十一月在甘肅巡撫任上接到“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任命的,因路途遙遠,抵達嶺南履新則在次年:“朱英,湖廣桂陽人,進士。成化十二年以右副都御史至,十五年升右都御史,十九年回院掌印。”

江朝宗原爲翰林院侍讀學士,成化十五年(1479)任廣東鹽課提舉,其時距朱英蒞粵履任已有3年。而《新建饒平縣治記》則完成於成化十六年以後,時長日久,誤記上司蒞任年份事應該是可以理解的。《新建饒平縣治記》後來廣受關注,被各個版本的省志、府志和縣誌收錄,也就影響了清代的部分修志者關於饒平置縣年份的判斷。依照常理,若朱英成化十三年才就任兩廣總督兼廣東巡撫,當然不會在此之前有關於廣東州縣設置的建議。

《明史》對朱英督粵的政績評價頗高:

英爲總督,承韓雍、吳琛後。雍雖有大功,恢廓自奉,贈遺過侈,有司困供意,公私耗竭。而琛務謹廉。至英益持清節,僅攜一蒼頭之官。先後屢賜璽書、金幣,英藏璽書,貯金幣於庫。其威望不及雍,而惠澤過之。在甘肅積軍儲三十萬兩,廣四十餘萬,皆不以聞。或問之,答曰:“此邊臣常分,何足言。”人服其知大體。正德中,追諡恭簡。

根據江朝宗《新建饒平縣治記》,朱英上書朝廷是“因前巡撫副都御史吳琛疏三饒設縣之狀”,可知他的前任吳琛已有三饒置縣的奏疏。黃佐《廣東通志》載:“吳琛,直隸繁昌人,進士。成化十年以右副都御史至,十一年卒”,在任僅一年有餘。《明憲宗實錄》對吳琛督粵的作爲則頗多異議:

琛爲御史,有時名。在甘肅、湖廣,亦有可稱者。其總督兩廣,承韓雍之後。雍好大張威,頗費財力,然臨機應變,蠻寇畏之。至琛,矯以儉約而拘束無遠圖。復浮躁褊愎,好自矜大,所行多拂人心。卒之日,兩廣軍民幸之。

二 設縣籌劃與官員遴選

饒平設縣的籌劃,主要是由省、府兩級的官員進行的,歷經一年多時間。

根據各種文獻記載,潮州地方官員得知朝廷批准饒平置縣的消息應在成化十三年初。這也是部分清代方誌將饒平建縣年份記載爲“成化十三年”的一個可能原因。

當時兩廣總督駐梧州,距北京水陸路程有8000多裡。按照明代規矩,公文通過遍佈全國的“急遞鋪”系統遞送,“一晝夜通一百刻,每三刻行一鋪,晝夜須行三百里”,從北京到梧州大約費時一個月。即使考慮到公文下發前在朝廷諸司部院間流轉的時間,加上路途上諸多不確定因素,還是可以假定,成化十二年年底之前,朱英應該是能收到十月中旬朝廷批准的饒平“立縣”公文的。

根據江朝宗《新建饒平縣治記》的記載,收到公文後,“總督偕巡按御史翟俊、袁禎,確商建置之。具檄左參政劉洪督府縣相度三饒之地”。也就是說,先與同在梧州的巡按御史翟俊和袁禎面商,再發文給遠在廣州的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劉洪,要他“督府縣相度三饒之地”。梧州距廣州約800裡,公文遞送3天可達。而從廣州到潮州約1000裡驛路,官員出差要走半月左右。再考慮到臨近新年等因素,可以推測潮州當地得知朝廷要求饒平“立縣”的消息,應該已經到了過年以後。

與朱英在梧州商議設縣事宜的是兩位巡按御史:“翟俊,常熟人,成化己丑進士;袁禎,豐城人,正統丙辰進士。”而親身到潮州與府縣官員籌劃設縣事宜,並督責開展城牆、官署、壇廟等建築工程的,則是成化十三年始任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的的劉洪。劉洪後來還多次蒞粵任官,弘治十二年至十五年(1499—1502)任廣東按察使,正德四年至五年(1509—1510)再任兩廣總督。《明實錄》對劉洪的才具與治績評價頗高:

洪字希範,湖廣安陸人,成化戊戌進士。授陽谷知縣,徵爲御史,升浙江副使,廣東按察使,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四川。尋升右都御史總督兩廣。……洪儀觀修整,性度醇實,與人言表裡洞達,巡按得憲體。……在兩廣,潮、惠二府獞賊出沒爲患,洪出師俘斬甚衆。兵部尚書劉大夏嘗以正大薦之。

有這樣一位行政幹才親身到潮州籌劃設縣事宜,饒平置縣各項具體舉措的實施應該說是基本平順的。

新建縣份官員的遴選也隨之展開,按朝廷規制,新建的饒平縣“額設知縣一人,縣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成化十三年知縣、主簿和典史就都被任命了:知縣楊昱“由舉人歷教職,成化十三年升饒平知縣”;主簿“蔣琳,全州人,成化十三年任”;典史“方銘,南寧吏員,成化丁酉年任”。而教育事宜和儒學建設也在籌劃之中:“成化十三年額設教諭一人,訓導二人。”只是當時“析土置縣”尚未實施,縣城和縣衙建設也未開始,官員們“蒞土治民”的條件並不具備,上述記載中的“任”,應該只是任命,而非實際上已經“履任”。

根據朱英的請求,朝廷批准將原屬海陽縣的絃歌、宣化、信寧、隆眼城、灤州、清遠、蘇灣、秋溪等八都劃歸新設立的饒平縣。而“析土置縣”牽涉到賦稅、刑名、科舉等等地方治理的一系列複雜問題,難以一蹴而就。成化十三年“八都”應仍屬海陽縣,一個可靠的證據就是當年丁酉科鄉試,“八都”士子仍以海陽戶籍參加考試。該科考取第四名舉人的餘珙是蘇灣都人,中舉後任福建清流知縣,入祀饒平鄉賢祠,但在所有地方誌的“科舉”部分都記他爲海陽籍。實際上,直至成化十六年庚子科才被視爲“饒平置邑之首科”。

三 析土置縣與縣治建設

原屬海陽縣的絃歌、宣化、信寧、隆眼城、灤州、清遠、蘇灣、秋溪等八都正式劃歸饒平縣是從成化十四年(1478)開始的。這在地方誌中有大量記載:

饒平縣,舊海陽地,縣在府東二百里。成化十四年割海陽地之半,建縣治於三饒,因名。管都八。

成化十四年都御史吳琛、朱英以饒去郡治遠,又界於汀漳,民多頑梗,請析海陽八都置。

海陽縣……成化十四年復割縣之東北八都置饒平。

饒平縣,本海陽地,明成化十四年析置今縣於三饒,名曰饒平。

這就是部分地方誌以成化十四年作爲饒平建縣年份的主要緣由,這些記載都在強調“割海陽地之半”“割縣之東北八都”“析海陽八都”這一事件。對於百姓和鄉紳來說,與朝廷法度和官府運作的距離相對較遠,但戶籍變化及隨着而來的賦稅、田土、訴訟、教育、科舉等等事宜的變化卻是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所以,成化十四年實施“析土置縣”之舉,給地方社會留下了更加深刻的印記。

明代中葉以前州縣公共工程的建設,主要依賴裡甲制基礎上的徭役徵發。“八都”民衆劃歸新建縣份之後,縣城和官署、學校、壇廟的建設纔有了人力、物力的基礎。隨着而來的就是若干工程的開展:

饒平縣城。舊無,成化十四年創城。依城隍山以爲固,內外皆甕以磚。城高一丈八尺,周圍七百二十一丈。築之初,參政劉洪實總其事,明年知縣楊昱至,董成之。

饒平縣治,在拱辰街前,琴峰之麓。成化十四年始建。

饒平縣儒學,在縣治東,大金山前。……成化十四年創講堂,知事毛文政成之。

有意思的是,成化十四年主持新縣城及官署建設的主要是廣東省和潮州府的官員:“惟下饒廣袤數十里,大山環之,溪水繞之,誠山明水秀之地。定縣治於茲,築土城以衛內而捍外焉。劉致仕,左參政丁璐,僉事趙弘、陳廷玉相繼代之,同知邵有良督其事。知縣楊昱董其成。”劉洪於成化十四年離任,繼任左參政的丁璐“豐城人,成化十四年任”,一同參與督建饒平縣城的還有兩位省裡來的按察僉事:“趙弘,道州人,成化十一年任。陳廷玉,閩縣人,成化十四年任。”而潮州同知邵有良更是一直在現場督工,他在《廣東通志》中有簡略的記載:“邵有良,餘姚人,進士。”饒平縣儒學也是他委派潮州府知事毛文正動工興建的:

饒平縣儒學,創於成化十四年,與縣城並建。同知邵有良委官毛文政經始。明年知縣楊昱董成之。其地在縣之左。

上引資料中,“饒平縣城。舊無,成化十四年創城。……築之初,參政劉洪實總其事,明年知縣楊昱至,董成之”和縣儒學“同知邵有良委官毛文政經始,明年知縣楊昱建董成之”之類的記載,揭示了成化十三年已被任命的首任知縣楊昱,實際上要到成化十五年纔到任。陳天資編纂的萬曆《東里志》也指出楊昱到任在饒平縣城動工始建的次年:

饒平縣城……明成化十四年建……初,參政劉洪總其事,右參政丁璐,僉事趙弘、陳廷玉繼之。次年知縣楊昱至,董成之。

同年到任的還有縣丞劉濬:“劉濬,餘干監生。成化己亥年任。”

楊昱作爲首任知縣,其貢獻無疑是突出的:

楊昱,字仲明,會稽人。由舉人歷教職,成化十三年升饒平知縣。饒始分治,民多頑暴,公以嚴治之。建城池,置公署,興文學,闢田野,驅畲猺,勸農桑,均賦役,教民禮樂,駸駸向化。

楊昱等官員到任後,新縣城的建設很快有明顯成效,除建成規模宏大的城牆外,官署、儒學和壇廟的建設也在成化十五年有較大進展:

饒平縣署,在拱辰街,琴峰之麓。成化十五年知縣楊昱建。

儒學,在縣治東,大金山前。成化十五年知縣楊昱建。

十五年知縣楊昱建明倫堂。

先師廟,在明倫堂前。成化十五年知縣楊昱建。

茲文廟講堂,肇於成化己亥。

餘 論

500多年前,饒平置縣經歷了篳路藍縷的過程。各種文獻關於建縣年份的不同說法,反映的是不同階段、不同人羣對複雜歷史過程記憶的差異。

如前所述,明代中葉以後,韓江中下游地域社會進入具有關鍵性意義的轉折時期。與一系列地方動亂事件相聯繫,該時期地方的行政區域重新劃分,聚落形態發生變化並出現明顯的“軍事化”趨勢,以宗族組織和民間神祭祀爲核心的鄉村社會組織重新整合,戶籍和賦稅制度也有重大變化,當地人對地方文化傳統和歷史淵源的解釋出現新的內容,鄉村社會經歷了一場影響深遠的社會變動。在傳統地域社會轉型時期,人們因應時局變化而採取的舉措最終成爲具有深遠影響的地域文化傳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饒平建縣的過程,實際上是更大範圍、更長時段的地域社會轉型過程的一部分。

建縣以後,隨着地域社會的發展演變,饒平縣的轄區繼續經歷多次重大調整。嘉靖四年(1525)分清遠、灤州二都置大埔縣,嘉靖四十五年又“析饒平秋溪都入海陽,以蘇灣都與海(陽)、揭(陽)外莆、鮀江等都置澄海。饒平縣僅存信寧、隆眼、宣化、絃歌四都而已”。清代之後,該縣的轄區範圍也仍不時有所調整。

依據典章制度,饒平正式建縣應在成化十二年。這一點是可以確認的。

(作者單位:中山大學歷史系)

原文載《中國地方誌》202 4 年第 3 期。因微信平臺限制,註釋從略。如需查閱或引用,請閱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