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險少年」裁決過程須讓學校參與 各縣市建置中介基地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將補助各縣市建置中介教育基地。(林志成攝)
對於傷害他人的少年犯迴歸校園,教育部長潘文忠今表示,經跨部會討論,少年要從觀護所或矯正機構復歸學校,少保官在調查或裁決過程,一定要請學校參與,讓學校充分了解學生狀況。此外,教育部也將補助各縣市建置中介教育基地,以接住這些孩子。
新北市某國中割頸案的犯罪學生,是從少年觀護所回到學校,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教育部、衛福部、內政部、法務部及司法院等單位報告「校園暴力事件之處置、少年犯迴歸校園的輔導機制及前科紀錄是否塗銷」專案報告,檢討各單位如何面對曝險少年。
潘文忠表示,針對校園安全的維護,教育部在去年及今年初邀請地方政府、校長、教師等團體開了多次會議,將原來的輔導管教注意事項做了一些修正,以保障老師的管教權。
潘文忠指出,在輔導管教辦法中,增列「阻卻違法事由」,老師在正當情形下,爲了維持教學秩序及師生安全,能採取防禦的必要處置措施,這些行爲不具違法性。
立委萬美玲質詢說,教育部統計高中職、國中及國小的各級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爲通報,108年是9385件,但112年則高達2萬6171件,4年來增加1.8倍。因爲校園不安全,導致學生都去讀私校,現在私校的錄取率甚至10%或20%。
萬美玲指出,新北國中割頸案的犯罪人是從少年觀護所回到學校,但司法和教育機關的聯繫卻非常差,例如孩子從少年觀護所回到學校,5天前才通知,學校如何有能力面對?
立委柯志恩表示,偏差少年離開觀護所前,是否有經過完整評估他們是否適合回到學校,或有其他地方來安置他們?根據統計,從少年觀護所出來的孩子,1年內再犯率高達5成,她更聽過一個案例,從少關所出來的孩子,在2、3個月內就自殺,造成悲劇。
潘文忠說,在之前行政院與司法院的跨部會會議中,教育部提出主張,孩子離開觀護所或矯正學校前,少保官調查或裁決過程一定要邀請學校參與,讓學校充分了解個案學生狀況,孩子回到學校後,學校才知道如何妥善處理。
對於從少觀所或矯正學校出來的孩子,若不適合回到一般學校,也會有中介教育基地來承接。潘文忠說,教育部會在3月底前發佈「中介教育基地建置計劃」,開放各地方政府申請,並請各地方政府於5月前完成建置中介教育基地。